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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日期:2024-08-22来源:区医保局

一、医疗保障三重制度保障是什么内容?

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二、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如何资助?

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的,对特困人员、一二级重残人员、在乡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90%给予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照70%给予定额资助;救助对象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档的,统一按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在乡老复员军人按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

三、救助对象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如何?

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年度限额(封顶线)20万元/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四、医疗救助包括哪些方式?

一是普通疾病医疗救助,二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五、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救助比例及封顶线是多少?

对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8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其普通疾病限额门诊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救助比例为100% (限额门诊);对限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其门诊救助年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0元,救助比例为60%(共付门诊)。

六、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及封顶线是多少?

对重点救助对象在一级、二级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为80%;对其他救助对象在一级、二级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为70%。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年封顶线为6000元。

七、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的救助基数如何确认?

    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是指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对象患特殊疾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或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进行救助,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年。

八、依申请救助是在哪里申请,是否有简单高效的流程?

困难群众向区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和流程申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身份的认定,区医保局将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系统,在市内定点机构就医,即可通过“一站式”结算获得医疗救助,不需要再单独申请。市外就医需要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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