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10来源:区医保局
区委、区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对标《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狠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双周学习会”学习内容开展学习。结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促使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局党组在2024年8月15日以召开专题党组会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精神。局党组在2024年10月31日以召开专题党组会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高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持续落实《创建医保公共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巩固“医保管家 合你同行”品牌效应,为辖区企业和务工人员提供高质量医保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区级医保大厅人员配置,一窗通办不断提质增效;开通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网厅,打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做实“政企联动”,在镇街农村商业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区级医院建立医保服务站,配合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工作。二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废止《完善我区药品交易采购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医保发〔2024〕77号),拟出台试行《合川区深化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予以规范,进一步完善我区药品交易采购机制,取消企业“备案”方式,并将考核清退改为用于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的依据,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自主选择权;畅通定点环节市场准入,将符合医保定点要求的民营医院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院同等的报销政策。三是持续开展招商亲商爱商行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派出1名工作人员专职参与火锅专班;大力推介我区产业发展布局和区位优势,成功引进血液透析项目和中药材种植项目;长期坚持“送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走访调研医药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帮扶辖区医药企业挂网、投标、纳入医保目录,助力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经办服务体系。一是严格落实清单制度。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四最”“六统一”要求,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二是规范经办服务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同岗替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延时服务制度、帮办代办制度等服务制度,推行文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建立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落实好“好差评”制度,所有窗口实行评价器评价,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三是规范经办服务流程。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等基本内容,不断规范服务事项经办操作流程,推进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强化经办服务协同。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新型服务方式“两条腿”走路,实现线下服务便捷可及、线上服务及时高效。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医保经办窗口“综合柜员制”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目前已经实现64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6项实现“跨省通办”、12项实现“川渝通办”、26项实现“全渝通办”。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合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合川府办发〔2019〕115号)规定,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4月完成代拟稿《合川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该文件均严格履行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备案审查、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废止《完善我区药品交易采购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医保发〔2024〕77号),对《完善我区药品交易采购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医保发〔2021〕81号)予以废止。
(五)强化执法制度落实。建立执法责任机制,明确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法治教育。一是组织开展普法宣讲。2024年5月25日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了《我身边的民法典》知识、《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讲,让干部职工了解了与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二是组织完成法治理论考试。在“法治教育网”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了2024年度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技能60课时培训考试。2024年11月1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和在线旁听庭审。
(七)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组织开展“发言人来了”媒体宣传活动宣传,购买三条公交线路公交车车身投放医保政策、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广告,形成城市流动宣传的风景线,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册、横幅、海报、小视频等宣传形式,将基金监管有关法律和政策知识广泛宣传到城区、乡镇(街道)、乡村社区、定点医药机构等,举办“医保服务走基层”“医保服务进企业”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异地就医结算等医保政策,进一步增强参保群众法治意识,普及打击欺诈骗保知识,解答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疑问,增进了群众对政策的了解,持续营造医保法治宣传氛围。
(八)强化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按照要求聘用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为区医保局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单位委派杨智、罗杰两位律师担任顾问律师。两名顾问律师2024年完成《我身边的民法典》知识、《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讲,审核合同36件,完成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93件,为行政执法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15条,担任2023—2024年度全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见证人,作为区医保局代理人参加因误付款给博雅妇科医院导致纠纷的应诉。
(九)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按照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要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处置化解信访问题。2024年以来,共受理、处置各渠道信访来件33件、接访下访46件、云目舆情1件、网络舆情1件、信访办转办件1件、“民呼我为”105件,到期办结率达100%。受理举报投诉11件,并及时转交基金监管科、协议机构监督科查办,目前办结8件。
(十)强化基金监管。一是现场核查全覆盖。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十大类负面清单》,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数据指标异常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现场检查,对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处理。现有定点医药机构1180家,累计完成现场核查1326家次,覆盖率达112.37%。二是营造浓厚监管氛围。以4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固定+移动”多维度开展医保宣传工作,同时购买公交车全车身广告常态化宣传,进一步营造医保基金监管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规范法治意识。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药品、重点行为,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门诊统筹专项治理、定点零售药店药价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着力纠治欺诈骗保问题。四是飞检后续快速处置。配合做好国家飞检、市级飞检及飞检后续快速处置,完成国家专项飞检9家、国家常规飞检1家、市级飞检4家、市级乡镇医院专项整治2家等后续处置工作。五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区1713家次医药机构自查并退回违规费用1396.73万元。六是监管实战实效。全年累计完成现场核查1326家次,核查投诉举报案13件次,处置违规定点机构733家次,追回违规本金3395.89万元,处违约金98.84万元,处罚款2114.99万元;召开集体约谈会5场次,约谈医药机构负责人1500余人次;暂停医保网络结算98家次,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62家;移送司法机关2件次,移交卫健委25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13家。媒体曝光259家次,通报4批次,行政执法案件公示8批169家次。七是开展“人工+智能监控”审核。实行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监管以来,通过对可能触犯规则的违规行为及时提醒,避免了医保基金“跑冒滴漏”。运用事后审核模块,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不合理使用行为进行审核反馈,有效规范了医保医师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自觉意识明显增强。2024年通过“人工+智能监控”审核,拒付医保基金331.16万元。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医保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区里“述法”要求,向区里提交了2023年述法报告。局党组在2024年8月15日以召开专题党组会形式听取了2023年区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区医保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汇报,并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工作要点中以专段阐述。局党组在2024年10月31日以召开专题党组会形式研究了《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要求在完善了相关内容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2024年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有提高,但还需加强。2023年起,医保管理逐步由“协议管理”向“行政执法监管”转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近2年的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有了一定的积累,但是还需要不断总结、学习、培训、提高。
(二)暂未配备符合资格法制审核人员。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人员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目前区医保局暂未配备符合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
四、2025年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持续强化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网络学习、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医保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按照区里要求参加2025年法治理论考试。持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水平,提升我局执法队伍依法执法办案水平。
(二)开展执法示范培训。结合区委巡察组巡察我局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以及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问题,拟组织开展一场执法示范培训,规范和强化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注意的程序、实体、证据、执法文书规范等方面的方法、问题、注意事项等。
(三)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实和壮大专业执法力量,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注重医保协议与条例衔接,强化协同监管。结合市医保局印发执行的新修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厘清医保服务协议中违约条款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违法条款,定点医药机构违约的,按照违约条款处理,违法的,按照违法条款处罚,既违约又违法的,按照违约条款处理和违法条款处罚,注重医保协议与条例衔接,强化协同监管。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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