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1-27来源: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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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驾驶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注重才能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驾驶岗)。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驾驶岗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因工作需要经常性临时出勤,建议为合川区城区常住人员,有固定住所,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即1975年1月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C1及以上驾照满10年,实际驾龄满10年(计算时间为报名截至当天);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大局观,吃苦耐劳,具备极强的工作责任感、保密意识,作风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汽车驾驶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4日(9:00—12:00,14:00—18:00),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
行。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中南路209号,联系电话:023—42756831)。
3. 证件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主页、增减页、个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近期体检报告的可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者所提供信息及资料应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4. 资格审查: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及能力。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量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人选。如进入体检对象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优先次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要求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按有关要求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条“第(三)款”确定考察次序。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实施。中共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3—42755259。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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