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8-11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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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商业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医共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切实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用药可及性,经研究决定,拟对前期各医疗机构上报药品需求开展医共体统一药品目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目录范围原则:申报药品须属于《合川区医共体药品目录生产厂家征集表》(附件1)中所列品规。
2.平台挂网原则:申报药品须为“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内挂网品种,且挂网状态有效,具备持续供货能力。
3.主体唯一原则: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申报,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产品仅限1个授权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4.价格合规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现行挂网价格。鼓励企业以低于当前平台挂网价格供应。属于国家集采药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等有明确价格规定的药品,不接受议价。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药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顺序整理材料,并按附件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具体包括:
1.《合川区医共体统一药品目录征集信息响应表》(附件3):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项。
2.《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4):须按模板签署,内容覆盖质量保障、价格合规、及时供应等核心要素。
3.重庆市市场销售证明材料(附件5):提供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药品在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系统的销售金额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码、销售时间段、销售总金额(以收货金额为准)等信息,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或生产企业授权委托的企业公章)。销售数据须可追溯,必要时配合核查原始凭证。
4.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如为配送企业代理申报,须提供由生产企业出具的《厂家委托申明书》,明确委托权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8月20日)。
四、材料提交方式与时间
签到及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8月21日上午9:00—10:00,逾期不再接收。
递交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料补充、替换或修改。因申报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二)递交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江亭路1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现场设有指引牌)。
(三)递交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申报企业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并同时提交存有对应电子版资料的U盘。不接受邮寄送达的申报资料。
递交当日,申报企业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现场签到后提交资料。
(四)资料要求
详见《药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所有纸质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与存有对应电子版资料的U盘一同装入资料袋密封,封口处加盖申报企业公章。资料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企业名称及“药品征集响应资料”字样。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不予接收。
本公告中所有要求加盖公章之处,申报企业为生产企业的,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申报企业为配送企业的,加盖配送企业公章,但《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重庆市市场销售证明材料》(附件5)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或经生产企业授权委托的配送企业公章。
1.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2.若发现市场销售截图等申报材料存在伪造、篡改、虚构、串标等情况,将立即取消该生产企业本次所有申报产品的遴选资格。
3.信息错误、内容缺失、申报材料不全等情形视为无效申报。
统一药品目录专项工作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42736200
咨询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0日工作日9:00—18:00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合川区医共体统一药品目录专项工作组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附件:1.《合川区医共体药品目录生产厂家征集表》
2.《药品申报材料目录》
3.《合川区医共体统一药品目录征集信息响应表》
4.《申报企业承诺函》
5.《重庆市市场销售证明材料》(示例)
6.《厂家委托申明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医共体
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医共体
重庆市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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