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15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大
中
小
根据《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有关规定,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就“区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公立医院收费结算标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主要针对拟实施“区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公立医院收费结算标准”的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7月31日9:30。
(二)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办事处江亭路1号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经办方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公众方陈述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陈述人的申请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12名,旁听人4名,参加人通过网络报名,我委将结合报名参加人的综合情况遴选听证代表16名。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的全部内容,于2026年7月21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科邮箱(电子邮箱:1822139328@qq.com,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3-42750687),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庆市合川区关于区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医院收费结算标准听证代表报名”。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陈述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陈述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现场主持人的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委将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委将通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官网”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执行三级医院收费结算标准
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附件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
|
政治面貌 |
籍贯 |
*身份证号码 |
||||
|
文化程度 |
职称 |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
担任其他社会职务 |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
家庭地址 |
邮编 |
|||||
|
*联系方式 |
||||||
|
电子邮箱 |
(同意该邮箱作为电子送达方式) | |||||
|
人员类别 |
□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了解听证事项的专家□与听证事项有关并提供客观事实的其他组织和个人□旁听人 | |||||
|
基本意见 |
||||||
填报说明: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带*的为必填项目。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