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6-13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张洋)
张洋(公民身份号码:5003***********315):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4年10月22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文号/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卫医罚〔2024〕33号),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20000.00元)和加处罚款二万元整(¥20000.00元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合川支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中南路502号(缴款前需到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人事科(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401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实施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南园东路99号406室
联系电话:023-42732978
邮政编码:401520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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