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4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发布合川区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
疫苗遴选的公告
为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渝卫发〔2023〕5号)和《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导意见(试行)》(渝疾控办〔2023〕181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将开展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入围《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4年)》的疫苗种类,且近五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无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申报材料
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区销售和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生产企业,需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廉政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2)及“合川区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附件3)。
三、其他要求
申报表填写信息需与《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4年)》中信息一致,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件加盖鲜章交到合川区疾控中心免规科。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3-42751600。
四、其他事项
最终遴选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合川疾控”“健康合川”、公布。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廉政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合川区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
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在 地区的业务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公司 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疫苗知识培训等工作。
特此证明。
委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企业:
委托人 (签章):
签发日期:
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廉政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甲方(疾控机构):重庆市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梨园路173号
举报电话:023-42745809
乙方(疫苗持有人):
地址:
举报电话: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廉洁行为,共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治理商业贿赂等廉政方面的规定,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乙方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馈赠。
第二条:本承诺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任何形式的回扣、佣金、娱乐、旅游、吃请等。
第三条:乙方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贿或受贿(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如乙方发现甲方员工存在上述行为,乙方及员工可以向甲方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甲方根据情况予以查证。举报行为不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四条: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纳入甲方合作黑名单,永不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私自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休闲旅游等活动。乙方人员不得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第五条:若乙方违反规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受贿行为的,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账款的措施。
第六条: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合川区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
合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公司自愿参加合川区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并承诺如果中选,能保证疫苗供应,否则自动淘汰疫苗供应资格。本次申请参加遴选产品信息如下:
序号 |
疫苗名称 |
产品通用名 |
剂型 |
包装规格 |
包材 |
生产企业 |
计价单位 |
报价(元) |
产品特点及优势 |
委托代理人: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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