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 政策咨询

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适用于《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吗?

日期:2026-04-17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适用,根据其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参照相应人员分类执行本规范。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