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 政策咨询

新冠疫苗不建议接种的情况有哪些?

日期:2022-07-13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冠疫苗不建议接种的情况有哪些?

1.过敏性疾病

当存在对任何疫苗过敏时,如HPV疫苗过敏、流感疫苗过敏、乙肝疫苗过敏、肺炎球菌疫苗过敏等,或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2.神经系统疾病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如:未控制的癫痫、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3.因疾病正在发热

不管是什么疾病,只要是引起了发热表现,都不能接种新冠疫苗。比如感冒正在发热、泌尿系感染正在发热、伤口感染正发热等。

4.急性疾病

症状较重影响到正常生活工作,不适合此时接种新冠疫苗。如:重感冒卧床、急性荨麻疹发作、病毒引起急性腹泻等。

5.妊娠期妇女

女性目前只有妊娠期是接种新冠疫苗禁忌,虽然不建议孕期接种,但如果接种后才发现怀孕也不需要终止妊娠。

6.刚刚接种过其他疫苗

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