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73M/2024-001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9-30 | [发文时间] | 2024-09-30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 |
序号 |
补贴名目 |
补贴政策清单 |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名称 |
申报指南 |
咨询电话 | ||
1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 |
|
023-4275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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