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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5-01-27来源: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1.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区卫生健康委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推动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法、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以案释法、学习强国、网上法治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学习。2024年委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市委、区委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区等系列会议、文件精神2次,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4次。同时,成立了由委领导为成员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分批分时进入全区40家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宣讲,营造全系统浓厚的学习氛围。

2. 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区委法治办及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系统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家宪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医师节等各种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体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大众依法维权的意识。

3. 积极营造法治建设工作浓厚氛围。注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设置法治宣传橱窗、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普及法律知识;2024年,在健康合川微信公众号刊发小康普法栏目49期,通过健康坝坝会、专家义诊等,对广大社区群众开展法治宣讲8次;利用医师节文艺汇演将非法行医”“医托等行业乱象,制作成小品,形象生动地进行宣传教育。同时,选定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精卫中心积极开展法治医院创建工作,以法治领航,助推医疗单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浓厚的氛围。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强化组织保障。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共性目标,纳入系统重点工作之列,按照权责一致要求,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具体目标、要求、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将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委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 统筹安排部署。不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照《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引》等文件,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统筹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到各单位、各科室并具体到人,确保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按上级要求组织系统4994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参加旁听庭审300余人次。

3. 加强督办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内容纳入机关对系统各卫生健康单位年终考核中,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并通过督办考核,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

(三)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卫生系统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 办理流程“最优化”。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重塑事项审批流程,65项卫生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渝快办”办理,全程网办率达到100%,一件事一次办有效套餐数量占比达82%。线下推行一窗接件、内部流转、一窗办结工作模式,将即办事项授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不再进行领导会签等程序。部分需要现场勘查的项目,试行先发证,在约定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核,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2. 提交材料“最简化”。组织清理“无谓证明”事项,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诊所办理取消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证明。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实行容缺受理,各类检测报告等材料可以待查验现场时再行补缴。通过渝快办网上办,提交必要的电子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3. 办理时间“最短化”。持续推进告知承诺、下放权限、压缩时限等改革要求,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间,以前所有的许可法定时限20天、30天,现在缩减到5天或者1天,缩减率达75%-96%。新办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材料审查符合要求,当天即可发证。公共场所实行告知承诺,当场即可办理。

4. 部门联办“最快化”。坚持领导推动、部门联动、宣传发动、服务促动,在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扎实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在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设立了专项窗口,配备了专员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进行宣传,提供咨询并指导服务。新生儿出生后,父母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快速一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和医保登记、申领社保卡等,避免了多部门跑、来回跑。

5. 审批行为“规范化”。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加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强化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驻委纪检组及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廉政约谈提醒,不定期对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足,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将委纪检组电话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2024年,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6141件,为市民网上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套餐2717件,切实提升了服务效能,营造了高效便民满意的政务环境。

(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依法决策水平更加科学民主法治化

1.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定期召开委党委会,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文件印发前由行政审批科牵头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真正做到各项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2.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智权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区卫生健康委法律顾问,承担法律顾问职责,负责日常法律事务及案件处理。包括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案件,重大事件处理的讨论、论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应诉等。2024年,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均为0

3.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区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合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严格执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严格落实制定前论证评估、制定后跟踪评估制度。同时坚持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4. 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区卫生健康委加强本行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卫生健康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更新本系统相关工作信息。同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在“信用重庆”“信用合川”上进行公示。2024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30条、行政处罚信息197条,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医疗卫生市场环境持续规范化

1. 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以三项制度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抓手,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有效杜绝了执法不公的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2. 着力整治各类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中医诊疗活动、非法医疗美容、学校及幼儿园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等卫监蓝盾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监督管理。2024年,共监督检查5072余户次,处理信访投诉92件,对医疗机构不良计分240余分,查处违法案件109件(其中大案要案21件),罚款156.89万元,持续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23年综合监管单项考核位列全市第二,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市进行了交流发言。

3. 有序开展随机抽检工作。每年按照国家《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等领域随机监督检查。2024年实施国家、市级“双随机”监督检查582户,查处案件33件,罚款3.8万元,案件查处率为100%,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任务完结率均达100%。同时,按时将监督信息、抽检结果、处罚信息等在信用中国(重庆)上进行公示,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4. 持续深化川渝执法合作。与广安、绵阳、德阳等十地签订川渝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合作协议,建立执法联系机制,成立执法专家库。与广安市在毗邻地区开展公共卫生等领域联合执法普法4次,监督检查市场主体8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10件,罚款4.3万元,切实构筑起毗邻地区的健康屏障。

5. 创新监管提高工作效能。一是推行实施分类监管。在日常监督管理中,通过信用系统查询,对信用度好的单位和个体,减少监督管理频次;对信用度不好的,增加监督管理频次并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在监督执法中,对于单位和个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整改或警告处理,不予以行政处罚,大力优化我区的营商环境。三是实施医疗行为线上监测。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等新型监督执法方式,依靠重庆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基础系统(共享交换),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数据监测,实现从“人工监管”向“智能监管”转变,每天常态化开展线上信息监管,分类处置线索信息,进一步提高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提升监管效能。

(六)持续强化基层治理工作,本行业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 压实平安稳定责任。修订完善《关于做好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维稳应急值守工作预案》和3个重点信访群体(离岗乡村医生两无人员、计生服务站临聘人员、失独家庭群体)等稳控应急方案6个,明确了工作目标、稳控措施,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矛盾风险研判。建立完善安全稳定每月定期研判、重点时期专题研判、突发事件应急研判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稳控。着力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2024年未出现极端个访、进京集访事件。

3. 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打造“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立体信访受理平台。2024年,共办理来信24件次、“民呼我为”群众事项286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5批次46人次,接听受理各类咨询投诉电话70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全力推动信访群众合理诉求的妥善解决。

4. 加强医疗纠纷处置。始终把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摆在突出的位置,强化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以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为抓手,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处置。2024年,共受理医疗纠纷77起,引导患者进入司法程序22起,全区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9%,形成了依法、有序处置医疗纠纷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了解不够全面,思想意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法治建设工作宣传的载体不够丰富,形式单一,导致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不够。三是镇街监管水平依然薄弱,部分执法职能下放镇街后,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由于卫生执法的专业性强,各镇街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还不足。同时,我区乡镇村一级医疗机构较为分散,部分偏远地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难以完全覆盖。四是监管力度仍需加强,随着“放管服”改革实施以来,准入门槛降低,医疗机构数量逐年递增,分布广、规模小而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增多,加之群众维权意识增强,投诉举报大幅增加,导致事中事后监管难度不断加大。五是监督执法队伍亟待增强,受疾控体系改革影响,近两年人员招录工作受到限制,导致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监管难度极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不断拓展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

(三)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度。把落实普法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利用各种新媒体,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通过新媒体和窗口人员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及群众通过“渝快办”网上办,进一步提升网上申办率;稳步推进“诊所备案联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便民利企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建设。通过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引进、培训及管理,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同时,随着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限下放镇街,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划分网格责任片区指导镇街执法、联合镇街执法等,构建完善的监督执法网络,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有效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

(六)进一步探索新型监管模式。一是加强川渝联合,持续深化毗邻地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交流合作,与四川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构建完善执法“无缝对接”体系、长效合作机制,加强联合普法执法。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持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医保、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加强上下联动,持续加强与基层医疗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员上下联动配合,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横向、纵向双向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智能执法,综合使用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系统、“智慧卫监”平台、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系统、医疗行为线上监测系统等,运用互联网科学信息技术,推动实施智能监管、远程在线监管、非现场办案等模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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