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73M/2026-0003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载体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6-02-28 | [发文时间] | 2026-02-28 |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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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收集、报送辖区有关卫生健康信息,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提出改进辖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2.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3.协助开展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4.做好高危人群、重点慢性病患者筛查和病例管理。5.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6.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7.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8.按要求提供其他公共卫生服务。9.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提供中医药诊疗、双向转诊、现场急诊急救等医疗服务。10.对辖区内服务站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等工作。11.对辖区内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所)开展绩效评估,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依据。12.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协助做好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工作。13.开展医养结合养老工作。14.开展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
(二)单位构成。
机构由中心本部、白塔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十塘社区卫生服务站、江亭社区卫生服务站、白鹿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南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南社区卫生服务站、上什字社区卫生服务站、石鼓坝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组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8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4035.68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46.44万元,主要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增加9.87万元,健康休养经费增加2.66万元,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增加0.1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33.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8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0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6.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46.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35.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88.6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万元,比2025年增加1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93万元,比2025年增加12.5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411.06万元,比2025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医生补助按标准进行调整,经费增加0.12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社区卫生中心药品零差率补助收支补差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5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费用由事业收入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费用由事业收入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6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1.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银华 联系方式:023-4270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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