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73M/2025-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7-10 | [发文时间] | 2025-07-30 |
[标 题] | 2025年7月10日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公共卫生 |
2025年7月4日 |
20250014 |
合川区柯尔嫚焕美美容中心 |
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7月3日,合川区柯尔嫚焕美美容中心未按照规定对其经营的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公共卫生 |
2025年7月7日 |
20250015 |
唐永川 |
2024年7月7日,唐永川将15张毛巾折叠码放在店内的洗头床旁柜架架上,该柜架无柜门,且毛巾无外包装,未按照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进行保洁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卫生 |
2025年7月7日 |
20250016 |
合川区伍肆陆零美容店 |
2025年7月7日,合川区伍肆陆零美容店将35张毛巾折叠码放在店内一房间内的柜架上,该柜架无柜门,且毛巾无外包装,未按照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进行保洁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卫生 |
2025年7月8日 |
20250017 |
合川区双槐镇亨达酒店 |
2025年7月 8日,合川区双槐镇亨达酒店将25张床单折叠码放在店内二楼布草间的柜架上,该柜架无柜门,且床单无外包装,未按照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床单进行保洁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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