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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573M/2024-0009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3-28 [发文时间] 2024-03-28
[标 题] 2024年3月28日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医疗卫生

20240328

合卫医罚〔2024〕17号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高马村村卫生室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药品和器械;3、罚款4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328

合卫医罚〔2024〕18号

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棕林村卫生室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没收药品和器械;2、罚款4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328

合卫医罚〔2024〕19号

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石簸村卫生室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药品和器械;3、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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