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73M/2023-001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3-10-23 | [发文时间] | 2023-10-23 |
[标 题] | 2023年10月19日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
处罚 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44号 |
合川区首望理发店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45号 |
邓常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46号 |
邓成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47号 |
吴传勇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48号 |
范刚琴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49号 |
吴顺元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50号 |
尹利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0920 |
合卫公罚〔2023〕51号 |
重庆亮川酒店有限公司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01017 |
合卫公罚〔2023〕52号 |
合川区纤媚美容美体中心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7 |
合卫公罚〔2023〕53号 |
合川区琴琴美发店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3 |
合卫公罚〔2023〕54号 |
合川区千禾美发工作室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3 |
合卫公罚〔2023〕55号 |
邓渝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3 |
合卫公罚〔2023〕56号 |
重庆艾可健身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何思怡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并处600元罚款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07 |
合卫公罚〔2023〕57号 |
重庆市合川区金龙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 |
20231013 |
合卫公罚〔2023〕58号 |
合川区誉多宾馆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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