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73M/2023-000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3-03-30 | [发文时间] | 2023-04-06 |
[标 题] | 2023年3月30日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2023年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医疗 卫生 |
20230323 |
合卫医罚〔2023〕8号 |
合川林红波诊所 |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
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
传染病防治 |
20230323 |
合卫传罚〔2023〕2号 |
合川林红波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
消毒 产品 |
20230323 |
合卫消罚〔2023〕1号 |
合川林红波诊所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
传染病防治 |
20230323 |
合卫传罚〔2023〕3号 |
合川区唐建川美象口腔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
消毒 产品 |
20230323 |
合卫消罚〔2023〕2号 |
合川区唐建川美象口腔诊所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
医疗 卫生 |
20230323 |
合卫医罚〔2023〕9号 |
合川世传中医诊所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
传染病防治 |
20230323 |
合卫传罚〔2023〕4号 |
合川世传中医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
消毒 产品 |
20230323 |
合卫消罚〔2023〕3号 |
合川世传中医诊所 |
使用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草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
医疗 卫生 |
20230323 |
合卫医罚〔2023〕10号 |
合川魏茂春诊所 |
未履行公示义务案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消毒 产品 |
20230323 |
合卫消罚〔2023〕4号 |
合川魏茂春诊所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
医疗 卫生 |
20230323 |
合卫医罚〔2023〕11号 |
重庆天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城南口腔门诊部 |
未履行公示义务案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消毒 产品 |
20230323 |
合卫消罚〔2023〕5号 |
重庆天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城南口腔门诊部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
消毒产品 |
20230327 |
合卫消罚〔2023〕7号 |
合川区李玉秀中医综合诊所 |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2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30327 |
合卫医罚〔2023〕22号 |
合川区李玉秀中医综合诊所 |
未使用标注本机构真实信息的处方笺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
罚款4000元 |
传染病 防治 |
20230327 |
合卫传罚〔2023〕5号 |
重庆渝佳蟠龙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兴渝街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警告并罚款3000元 |
消毒产品 |
20230327 |
合卫消罚〔2023〕8号 |
合川区祝明福诊所 |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2000元 |
传染病 防治 |
20230327 |
合卫传罚〔2023〕6号 |
合川区祝明福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警告并罚款3000元 |
消毒产品 |
20230328 |
合卫消罚〔2023〕9号 |
合川区三汇镇鑫隆消毒餐具经营部 |
未按规定在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独立包装上标注消毒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
警告 |
传染病 防治 |
20230328 |
合卫传罚〔2023〕7号 |
合川区蒋荣良中医综合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警告并罚款3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30329 |
合卫医罚〔2023〕16号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高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违反医疗机构公示义务 |
1、《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2、《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药品和器械;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30329 |
合卫医罚〔2023〕17号 |
合川区蒋贵龙中西医结合诊所 |
使用未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授权的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30329 |
合卫医罚〔2023〕18号 |
合川区陈光纯六角丘中医诊所 |
违反医疗机构公示义务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30329 |
合卫医罚〔2023〕19号 |
合川李树民诊所 |
使用未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授权的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违反医疗机构公示义务 |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2、《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7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30329 |
合卫医罚〔2023〕31号 |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永兴村卫生室 |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1、没收药品和器械;2、罚款人民币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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