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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2-26来源:区文化旅游委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开展相关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委党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利用党委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双周工作部署会等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等10余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始终坚守法治底线。

(二)强化责任抓落

是明确领导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督查科,坚持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重点抓、落实专人全力抓的分级责任机制,为我委依法治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压实法治责任。区文化旅游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一是在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过程中,均按照上级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应的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月均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降低主观因素的影响;三是所有案件均同步进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服务与监管平台,接受上级实时监督;四是做出行政处罚前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通过多种举措,最大限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程序合法性,降低随意性、主观性。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具体执法案例中,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严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

2021年,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开展执法检查1134家次,立案查处案件41起,处罚37家,警告13次,关闭取缔12家,责令停产停业1家,罚款16.33万。其中与公安部门开展无证歌舞娱乐场所联合执法6次,查处无证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件16起;与生态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噪音专项整治行动,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与卫生健康、公安开展国卫二轮复审网吧卫生环境、控烟专项整治。

(三)营造氛围抓好学习宣传

一是坚持委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强化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与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公共文体场馆广泛开展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专项宣传,采取LED屏幕、宣传橱窗、张挂宣传标语横幅、开设防疫知识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并利用“合川旅游”发布疫情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 “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五进”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海报、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广“合川反诈卫士”小程序,积极倡导和宣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价值观,提高经营业主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我委从2019年开始推行网上审批,已实现审批事项100%网上审批,网上接件办理时限比法定事项减少50%,推广使用“渝快办”自助办理事项,在“渝快办”上逐步推行一次办结服务事项;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事项实行“多证合一”,简化办事手续,推行政务事项信用承诺清单,非必要要件容缺受理;文化旅游体育行政审批无中介服务;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服务事项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做到不增不减依法审批及服务事项;及时掌握上级发布的废止、取消行政事项,做好及时有效落实;积极优化文化旅游体育行业营商环境,开展文物工程建设领域前期规划和用地许可并联审批改革,精减了专家评审环节,将文保项目建设方案专家评审时间纳入审批10个工作日时限;积极为文旅企业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及活动补贴;主动为企业搭建宣传平台,组织企业外出参展参评搭建平台,降低企业营销成本;为企业包装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帮助民营文旅企业招商引资拓宽渠道。

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领取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56条,严格按照权力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执法、行政强制工作。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务网站上以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形式,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等;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2人以上,出示重庆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通过政务网和信用中国(重庆)公布执法机关、对象、类别、处罚等信息。四是定期按要求向政府法制部门(司法局)报送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委全部执法人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摄像设备等取证设备较为充足,执法人员在检查和收集证据、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涉案物品过程中,全程摄像照相并固定相关证据;我委的行政案件全部实时录入文旅部执法监管系统,检查、立案、调查、处罚、执行全部通过网上流程,全程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执法文书全部采用文旅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书。

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委聘请了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委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等10余次,审查合同50余件。

支队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一名,利用执法监管系统,法制审核人员对每件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起到结案,全程对案件逐步审核,对重大及疑难案件,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参与作法律指导;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研究,重大处罚决定召开专门会议由委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并做好相应记录装入案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案件的合法性。

四是加强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我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推进情况的汇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涉及行政执法和三项制度的相关议题,到执法一线亲自协调督促全面推进三项制度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全体执法人员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上岗,每月组织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文旅部、市文旅委、市文化执法总队等上级部门的业务轮训,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 支队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规定配备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用车,增添了便携式无线电侦测仪、执法纪录仪、数码相机、移动存储介质等通讯、取证、检测等行政执法专用设备,配备了举报受理室、调查询问室、证据保存室、罚没物品库房、技术监管室等执法专用房间。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区文化旅游委旅游投诉电话42756986,执法投诉电话42820299,游客也可以通过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及12301旅游投诉热线进行投诉。印发了《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合川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合川文旅发〔2021〕14号),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制度,明确由分管委领导牵头,安全督查科承办,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协办,安排专人具体办理各类投诉案件。实行“投诉-处理-跟踪-回访”全流程投诉管理。对投诉做到及时登记受理、交办转办、限时办结,全程留痕、过程管理、动态评定,并将处理情况通过现场面对面答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投诉人,做到在规定时限内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1年共接到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相关信访投诉19起,办结19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全委人员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努力增强执法管理水平,增强执法责任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参加市、区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继续深化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在巩固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执法与指导、监督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区内主流媒体平台,定期公布违法经营主体黑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失信惩戒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以案施训,对办理的案件新型自查自评,定期开展内部执法培训课堂,继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使执法科室人员逐步走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实现办案能力从能办、会办到办好、办精的再次提升。

(三)进一步拓展办案领域。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管,特别是商业演出活动监管,重点是房企商商演及临时搭建舞台和农村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二是做好网络领域等新兴文化市场的监管,如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出版、网络游戏等方面的依法监管。三是做好广播电视、卫星等接受境外节目的设施设备的管理。四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发现文物违法行为及时启动文物执法程序,防止文物被破坏、毁损。五是加强旅游监管,开展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专项整治行动。

(四)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做好经营业主和工作人员法制宣传工作,分类开展好文化、文物、新闻出版、旅游体育等领域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我委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优势,进镇街、进企业、进社区、进景区等,开展具有文旅特色、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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