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5495/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文化旅游委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1-02-07 | [发文时间] | 2021-02-07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和监督。
3.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评估、规划、整合、开发利用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策划全区旅游项目,建立旅游项目库。
4.培育旅游市场,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形象宣传和国内外重大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信息发布、咨询等工作。
5.对全区旅游业进行行业规范和管理,指导镇街旅游工作,协助镇街制定旅游发展规划,指导优秀旅游城区创建及负责中国知名旅游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辖区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审批及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三星级(含三星)以下旅游饭店以及1A、2A、3A景区的评定复核;指导辖区内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7.制定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8.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项目开发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财务统计和旅游企业的审计验证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旅游结构调节资金。
10.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受理辖区内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
11.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合川区旅发委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信息、党建、创先争优、精神文明、统战、国资、武装、目标考核、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青妇、计生、网络、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大厅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安全、保密、综治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及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审批及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娱乐项目开发工作等;做好旅游统计;负责对全区旅游业进行行业规范和管理;负责三星级(含三星)以下旅游饭店以及1A、2A、3A景区的评定复核;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市场科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培育旅游市场,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形象宣传和国内外重大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营销中心工作;旅游网站建设与维护;推进全区旅游信息化建设;策划、制作旅游宣传品;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指导辖区内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制定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等;负责全区的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定点饭店及其他旅游定点单位、社会旅馆等旅游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规划建设科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和监督;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评估、规划、整合、开发利用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策划旅游项目,建立旅游项目库,负责指导全区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镇街旅游工作,协助镇街制定旅游发展规划;负责做好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抓好乡村旅游和旅游休闲城市创建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旅游方针政策和旅游法律的宣传贯彻;承担旅游行业政策研究、旅游新业态调研和促进发展政策的制定;规范和治理旅游市场,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履行各自的义务;依法开展旅游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旅游投诉、举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庆市合川区旅发委下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区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旅游行业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建设工作,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承担旅游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分析、发布;承担旅游业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与维护;承担旅游业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旅游大数据库以及12301旅游服务热线建设和维护,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及信息技术支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旅游宣传营销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统筹全区旅游形象宣传和国内外重大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旅游市场,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深度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营销网点及驻外营销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发、拓展市场。负责钓鱼城旅游景区、涞滩古镇景区的团队预约、核查、结算接待数据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委机关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联署办公,统一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和机构调整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合川委发〈2019〉1号)要求,将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委员会职责、重庆市合川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责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保留重庆市合川区体育局牌子。内设9个科室,新增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预算指标调整和相关账务合并调整,银行账户更名、资产合并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12.04万元,支出总计2,21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99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12.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6.99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2.0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5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22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其中基本支出441.53万元,占20.51%;项目支出1,711.75万元,占79.5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旅游厕所补助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资金共计58.7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1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99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4.06万元,下降35.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和调剂旅游宣传经费支出预算1320.3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22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2.83万元,下降37.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和调剂旅游宣传项目经费支出预算1320.37万元;2018年尚有部分旅游厕所补助和旅游宣传项目经费未支付,结转到下年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尚有部分旅游厕所补助和旅游宣传项目经费未支付,结转到下年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15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1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74.35万元,占96.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8.31万元,下降38.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和调剂旅游宣传项目经费支出预算1320.37万元;2018年尚有部分旅游厕所补助和旅游宣传项目经费未支付,结转到下年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18.57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4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2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成本加大;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6.87万元。本年收入6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1万元,增长227.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旅游厕所补助。本年支出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17.55%,主要原因是2018年旅游厕所补助尚有部分资金结转到下年支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1万元,下降55.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实际发生接待次数比预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决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24万元,主要是为促进我市与俄罗斯在经贸往来、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更进一步发展,以扩大务实合作,实现互利互赢。我单位1人参加了由区商委组织的2018年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2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法预计2018年出国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1名单位人员出国出访。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6.2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万元,下降29.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车费用,公务出差都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公务接待费10.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旅游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旅游工作,旅游文化节期间嘉宾接待及来合投资文旅产业客商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4万元,下降69.8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1万元,下降21.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1,0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成本增加;物价上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旅游执法及旅游安全检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媒体宣传广告投放、户外广告投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94.88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94.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旅游规划扎实推进、旅游招商卓有成效、旅游项目稳步实施、旅游节会精彩纷呈、宣传营销亮点突出、旅游环境持续优化。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结果。随2018年决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旅游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94.88万元,执行数169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12月,全区接待游客978.2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59%和24%。全区旅游业完成投资约44.08亿元,同比增长45.3%。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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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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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旅游发展委 |
实施单位 |
区旅游发展委 | ||||
联系人 |
向虹菊 |
联系电话 |
4273091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694.88 |
总量 |
1694.88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94.88 |
其中:财政资金 |
1694.88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年接待游客量1100万人;全年旅游收入21亿元;全区旅游业完成投资48亿元 |
全年接待游客量978.26万人;全年旅游收入20.18亿元;全区旅游业完成投资44.08亿元 |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c)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d)(最大不得超过100%) |
指标得分(c*d*100)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产出指标 |
全年接待游客量 |
1100万人 |
30% |
978.26万人 |
88.93% |
26.68 |
|
全年旅游收入 |
21亿元 |
30% |
20.18亿元 |
96.10% |
28.83 |
||
全区旅游业完成投资 |
48亿元 |
20% |
44.08亿 |
91.83%% |
18.37 |
||
效益指标 |
游客满意度 |
有所提升 |
20% |
部分达成预期 |
75.00% |
15.00 |
|
合计 |
100% |
88.88 |
|||||
自评结论: | |||||||
说明:(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本项目的问题及其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 1.项目自评打分满分为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相应指标权重确定绩效指标得分,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按照财政部要求,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明确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四档。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18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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