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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5495/2026-0004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文化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文化旅游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5-18 [发文时间] 2026-05-18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旅游委行政处罚办理结果情况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2026年5月18日)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案由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分类

(渝辖合)文综罚字〔2026〕F-3

成都米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变更参加演出的演员未重新报批

当事人成都米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变更参加演出的演员未重新报批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壹拾壹圆肆角(¥811.40)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

2026年5月15日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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