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处罚/强制> 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5495/2024-0009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文化旅游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8-09 [发文时间] 2024-08-09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旅游委行政处罚办理情况表(8月9日)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分类

(合川)文综罚字〔2024〕F-000013

重庆海润派对娱乐歌城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1. 警告;

2.罚款:壹仟(1000)元整。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部门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