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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1-16来源:区商务委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商务委《关于印发重庆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商务发〔2021〕13号)、《关于开展第八批重庆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7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第八批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政府倡导、市场主体自愿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

重庆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认定重庆老字号:

(一)在合川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二)拥有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即品牌创立于1975年(含)以前;
  (四)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重庆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组织文化;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
  (七)国内资本(含港澳台地区)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重庆老字号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二)综合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商号、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及发展历程,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文化内涵,创始人、传承人情况介绍等;

(三)历史传承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刊杂志的报道、广告、启事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碑刻、牌匾、老店招、老店铺等;

(四)相关证照。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是商标注册人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是商标使用人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证明、商标注册人授权认定书;

(五)申报单位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六)针对上述材料经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七)市评审认定委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在通知时限内如实填报相关情况,附真实、有效、完整的证明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区商务委。
  (二)初审报送。区商务委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通过初审后推荐报送至市评审认定委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市评审认定委办公室提请召开评审认定会,通过材料审查、现场调查、查阅档案等形式对区商务委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会意见,提出拟认定的重庆老字号名单。
  (四)社会公示。市评审认定委办公室通过市商务委网站对拟认定的重庆老字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实名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市评审认定委办公室在接到异议后提请市评审认定委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

(五)作出决定。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委按程序列入重庆老字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部门大力支持协助,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认定条件要求,深入挖掘辖区老字号资源,组织指导有符合条件品牌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区商务委市场运行科,电子件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尹昱昀、张强;联系电话:85181883、85181597;邮箱:233545991@qq.com。

附件:重庆老字号申报书(模板)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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