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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6-04-07

答: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 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

2026-03-24

答: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和国家移民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 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就《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旅行服务(包括旅游、留学、就医等)是我国服务贸易第一大领域,进出口规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超过1/4,但同时也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的领域。入境消费是服务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消费的重要增长点。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签证便利化、支付国际化、服务标准化等一系列举措,出台离境退税政策,优化国际消费环境,入境消费吸引力迅速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入境外国游客3517万人次,比2024年增长30.5%。入境游客在华“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类消费计入我国旅行服务出口,据商务部统计,2025年出口规模393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5%,是2019年的1.6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入境消费”,“鼓励服务出口”。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优化入境消费环境,打造‘购在中国’品牌”,进一步提出“鼓励支持服务出口”。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政策措施》,通过完善相关支持举措,推动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入境消费目的地。二、《政策措施》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政策措施》从扩大入境旅游消费、便利入境商务活动、激活入境赛事消费、繁荣入境文娱消费、拓展入境健康消费、发展入境教育培训消费、完善保障措施等7方面提出16条具体政策举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涵盖全方位入境场景。《政策措施》按照不同入境目的和消费需求,聚焦旅游购物、商务会展、观赛观演、健康消费、教育培训等各类入境消费场景,既从“增加优质服务供给”的角度推出一系列举措,如丰富入境游产品供给、提升国际展会服务和水平、支持引进国际赛事、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管理、鼓励发展中文教育等,激发服务消费新需求;又从“整合消费资源,促进融合发展”的角度提出一批新举措,如推出“赛事+旅游”套餐、拓展“演艺+文旅”融合消费场景、支持打造“国际演艺消费区”、打造国际医疗旅游品牌等,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要。二是构建全链条促进体系。《政策措施》提出打造国家旅游品牌、加强全球精准营销、持续完善签证政策等,让更多国际旅客“想来中国”、“能来中国”;同时围绕打通入境后“吃住行游购娱”全流程的堵点卡点,在支付、退税、通信、游览、购票等各环节实施一系列便利举措,如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便利入境办理电信业务、研究推动入境文旅消费个人智能设备配备和应用、鼓励各类生活服务软件提供多语种版本、提升重点场所外语服务水平、在热门景区提升外国游客预约购票便利化水平等,让国际旅客提升“游在中国”“购在中国”的消费体验。三是加强各部门协作联动。入境消费工作涉及多行业、多环节、多个相关部门,《政策措施》明确加强系统谋划,强化政策协同,增强部门合力。重点提出进一步优化入境旅行发展情况统计,推动区域间数据互通,加强数据监测与反馈,提升入境人员数字化服务便利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入境消费基础设施提供要素保障等,积极营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国际消费环境。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各部门强化政策协同,指导地方抓好政策落实,做好对外宣传解读,切实扩大入境消费,推动服务出口,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

《合川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6—2028年)》政策问答

2026-03-05

答:问1:《方案》编制工作怎么推进的?答1:一是开展学习调研。系统学习国家、市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借鉴江苏等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区领导带队赴天津市、江津区等地考察学习跨境电商、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深入清平、古楼等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基层实情与企业诉求。二是深入研究讨论。区委专职副书记先后于11月17日、12月16日专题研究农村电商“1+30+N”三级站点体系建设,对“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提出具体要求;区政府分管商贸副区长先后于8月21日、9月4日等5次听取专题汇报,反复研究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等内容;区商务委先后3次组织镇街、企业召开通用机械、火锅食材、农特优品等专题座谈会,并邀请津品(天津)管理咨询公司来合实地指导,做细做实基础工作。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方案》形成后,先后6次书面征求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火锅食材产业园工作专班等单位和各镇街意见,收集意见21条,充分吸纳了合理意见建议。同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吸纳区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问2:什么是农村电商“1+3+30+N”三级站点体系?答2:“1+3+30+N”三级站点体系是以层级服务为核心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架构:“1”为1个平台,即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中心),“3”为3个产业带,即通用机械、合川(清平)玻璃、火锅食材3个特色鲜明的电商产业带,“30”为30个中心,即鼓励全区30个镇街各设立1个镇级电商服务中心,“N”为N个站,即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整合农业、供销、邮政和“三通一达”网点布局农村电商服务站(有条件的村可单独建设,也可几个村联合共建),形成区级平台发挥牵头作用、镇级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村级站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发展格局。

2026“国补”来了,一图读懂!

2026-01-21

答:

《重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核心条款问答

2025-10-11

答:(一)核心条款1标题: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哪些方向?答: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5个方向,结合工作需要,细分为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骨干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改造、物流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改造、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培育、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9个项目类别。(二)核心条款2标题:专项资金支持标准。问: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是什么?答:1.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8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2.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8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3.骨干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4.物流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6.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项目,其中,公益性项目按照审定投资额予以全额支持。市级应急中转站建设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区县应急中转站建设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区县应急疏散场地末端投放点单个不超过10万元。市场化项目中,重要民生商品智能化储备库建设项目、提升批发企业保供能力类项目、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千店销售终端能力提升项目、万个小区保供配送末端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单个项目(千店销售终端能力提升项目、万个小区保供配送末端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由项目业主集中打捆申报)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7.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比例。8.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9.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三)核心条款3标题:市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问:市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的程序是什么?答:1.项目立项。由市商务委牵头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对拟支持项目按相关规定进行查重、公示,经集体研究后下达资金和项目。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指标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由市商务委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对项目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3.资金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四)核心条款4标题:区县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问:区县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的程序是什么?答:1.项目立项。项目补助类,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由市商务委组织评审、查重、公示,经集体研究后下达资金和项目。切块安排类,由市商务委按因素法切块至区县,区县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查重、公示,经集体研究并向市商务委备案后,下达项目和资金文件。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指标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对项目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验收合格项目报市商务委备案,市商务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区县验收情况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其中,支持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检查。3.资金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五)核心条款5标题:绩效管理。问:如何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答:市、区(县)两级按照国家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相关文件要求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绩效目标作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项目运行监督管理依据。在跟踪管理过程中,若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重大偏离、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等情形的,停止专项资金拨付,并采取整改、变更、撤销、终止等处理措施,按规定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核心条款问答

2025-07-14

答:(一)核心条款1标题:第一章 总则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稳健经营。解读:问:为什么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答:在风险补偿资金池项下的贷款业务可以为企业增信,帮助银行及担保机构分担一定份额的贷款本金风险,缓释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压力,引导银行快速、低息、提额放贷。(二)核心条款2标题:第二条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内容:政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服务主体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解读:问:目前服务借贷主体的金融机构有哪些?答:经前期征集合作意向,目前合作银行为重庆银行;合作担保机构为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市商务委将根据资金池运行情况对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予以动态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取消等),调整之后的银行、担保机构再次申请加入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三)核心条款3标题:第二章  实施内容   内容:资金池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根据“渝贸贷”实际运行情况,经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会商一致,可对资金池规模进行动态调整,但调整后的资金池规模与存量融资业务余额比例不得低于1:15。“渝贸贷”贷款规模按照资金池规模以1:15的比例放大,贷款余额达到资金池放大比例上限后,由市商务委发出通知,暂停接受“渝贸贷”申请。解读:问:“渝贸贷”资金池规模有多大,能够提供多少贷款资金?答:“渝贸贷”资金池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按照1:15的比例放大,可提供总规模4.5亿元贷款。(四)核心条款4标题:第三章 风险分担机制内容:根据贷款方式的不同,“渝贸贷”业务贷款可选择信用或担保机构担保两种方式发放。“渝贸贷”资金池以其池内规模为限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超出资金池规模的风险补偿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如有担保)按约定比例承担。解读:问:如果发生贷款逾期风险有哪些措施可以控制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自身风险以长期运行?答:《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五条约定了资金池的放大规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参与资金池运营各方的风险分担比例,第十三条到十六条规范了资金池有关预警、熔断、重启和终止的触发条件及方法,可以保证资金池安全有效运行。(五)核心条款5标题:第四章 操作流程内容:资金池贷款申请和发放按照以下流程实施:企业提交申请、市商务委审核企业资格、企业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尽职调查及贷前调查、担保机构尽职调查 (如有担保)、银行发放贷款 (担保机构配合)。解读:问:企业如何申请“渝贸贷”,整个流程需要多少时间?答:企业申请“渝贸贷”,首先通过市商务委官网提交申请,市商务委审核通过后,通知企业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 (如需担保)提交贷款申请,合作银行和和担保机构 (如需担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和贷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政策原文:重庆市商务委员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5-04-24

答:近日,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发〔2025〕5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方案》是我市首次专门就服务消费发展作出系统全面部署的政策文件,可谓举措丰富、干货满满。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方案》制定背景及过程?答:2024年7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服务消费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意见》围绕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增强服务消费动能、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强化政策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意见》出台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市长等相关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分项细化,加强对接,会同相关市级部门认真落实,尽快落地。为贯彻落实好国发〔2024〕18号文件、市领导批示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委在认真学习文件、会议和市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借鉴上海、广东、四川等地促进服务消费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了我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送审稿)》〕,已多次征求有关市级部门、区县、有关商协会意见,完成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市领导多次召集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区县、企业、行业专家等进行充分讨论,并召开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后最终形成了本文件。 问:现阶段我国服务消费相对于商品消费来说,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为促进我市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了怎样的发展目标呢?答:政策文件的制定,除了明确方向路径外,也要确定相应的工作目标。《方案》提出,到2027年,在服务消费各领域形成一批新增长点,服务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40%。到2035年,形成资源集聚和辐射全球市场的高品质、创新型、数字化、融合化服务消费新体系,服务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45%。 问:当前,我国正处在服务消费较快增长阶段,服务消费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增量来源。请问《方案》为促进养老、育幼、文旅、家政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发展部署了哪些工作?答:为扩大餐饮住宿、养老托育、文旅体育、健康和信息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结合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主要从12个方面提出了20条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一是推动餐饮住宿消费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美食名城。打造国际友城美食聚集区;培育名菜、名宴、名厨、名店、名企、名街等,争创中华美食街和钻级酒家;传承发扬渝菜烹饪技艺和饮食文化,扩大“渝味360碗”影响力;推动重庆火锅、重庆小面等特色美食“出渝”“出海”。提升住宿消费水平。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培育发展一批中高端酒店;支持和鼓励住宿业与文旅、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二是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引进和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支持家政企业员工制发展。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指导高等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推动“渝悦·数智家政”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与养老、育幼、助餐等深度融合。三是丰富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普惠托育服务。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大力发展普惠养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品质化养老机构。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和社区租赁服务。四是提升文旅消费扩容提质。提升文旅服务消费能级。建设世界级都市休闲旅游圈,打造“两江四岸”滨江休闲带。做强中国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做靓“壮美长江·诗画三峡”旅游品牌。丰富文旅服务消费供给。打造“红色三岩”(红岩村、曾家岩、虎头岩)品牌,建设红色旅游高地。持续开展温泉旅游宣传营销和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世界温泉之都”品牌影响力。五是增强体育服务消费带动力。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打造品牌体育赛事。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田径邀请赛、中国杯世界花样滑冰大奖赛等国际国内比赛。以登山、漂流、马拉松等项目为基础,打造国际国内户外运动品牌赛事活动。六是推动健康服务消费高品质发展。丰富康复服务消费供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鼓励发展针对特殊人群的专业康复护理机构。开拓中医药健康消费新模式。支持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中医药特色小镇,举办中医药文化集市、夜市等活动。打造高品质医疗服务消费品牌。七是构建信息服务消费生态圈。推进信息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建设以骨干网络设施、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区块链基础设施、量子计算云平台等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信息服务消费产品研发。支持在智能化教育教学、自动驾驶等领域构建示范应用场景。 问:《方案》提出要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的内生动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请问,在金融、教育、居住、交通和融合化服务消费场景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呢?答:一是强化金融服务消费产品创新。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围绕服务消费各领域提供差异化贷款产品。推动保险与医院、医保、医药等数据开放共享与综合利用,提升参保理赔便利度和服务体验。二是发展多层次教育服务消费体系。积极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项目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加强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相关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推进产学研合作。三是优化居住服务消费供给。完善居住消费设施布局。推动建设高品质生活服务圈,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打造住房租赁经营品牌。四是创新交通服务消费内容。提升交通服务消费能级。拓展公路、内河邮轮港口与城市交通服务消费,配套餐饮住宿服务消费。创新交通复合式消费场景,完善立体换乘、汽车租赁等服务内容。推出与“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联动的旅游活动路线、优惠套票,吸引中转客流。优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五是打造融合化服务消费场景。促进数字化融合消费。加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健康、养老、家政、文旅、体育等服务领域应用。促进绿色转型融合消费。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扩大可循环包装应用场景。 问:《方案》出台这些重点举措后,怎样来保障这些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呢?答: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做好落实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促进我市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纳入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范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年度目标,形成工作清单。二是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加快推动服务消费发展。建立财政资金促进服务消费的评估机制。提升服务消费领域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增加金融保险产品供给,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新个体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服务消费统计体系,全面客观反映服务消费规模、结构及发展速度。加强对服务消费政策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服务消费发展趋势、结构变化情况,及时、科学完善促进服务消费的政策措施。四是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推出一批标杆化服务标准,加强新型服务消费业态和标准研究,构建高水平“重庆服务”标准体系。健全服务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购新补贴》政策解读核心条款问答

2025-04-24

答:(一)核心条款1: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1.问:本次补贴政策持续多久?是否先到先得?答:2025年1月20日14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符合条件的参与零售商实体门店或者线上平台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时均可享受政府补贴。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购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第一批补贴资金规模为3亿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所以先购买者先享受。2.问:具备哪些条件的消费者才能享受补贴?公司作为购买主体团购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作为奖品发给员工,公对公转账,发票开公司抬头可以参加本次国补活动吗?答: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时,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本次活动适用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发票抬头须为个人消费者才能享受补贴。同时无论消费者户籍所在地是否为重庆,均可在重庆区域享受补贴,但全国范围内每类产品只享受一次。不是私人购买行为,如公司给员工发手机奖品,则不纳入补贴范围。3.问:所有型号的3C产品都能参与本次补贴活动吗?答:要具备三个必要条件才能参与:一是参与本次活动的产品必须是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这三类;二是单件备案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三是需要品牌厂家提前报备,并通过执行单位审核的产品型号才能参与。4.补贴资金采取什么方式发放?答: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参与零售商实体门店或者线上平台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时,在实体门店使用专用收款设备、线上平台选定经认定的支付渠道中任一渠道进行付款,则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享受(支付立减)。补贴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报经政策执行单位审核后定期拨付资金给商家。5.补贴标准最高500元是否包括商家的优惠?答:不包括,补贴金额是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二)核心条款2:参与单位1.问:参加过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门店还需要重新报名本次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政策实施活动吗?答:参加过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且已兑现承诺的单位,可以直接平移资格参与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购新补贴政策。2.问:政策明确商品最终付款价格低于6000元就可以享受补贴吗?超过6000元销售价格的产品可以拆单销售吗?答:纳入补贴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其销售价格不能高于6000元,故备案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的商品不能纳入补贴。政策实施中,一件产品对应一个订单,一个订单对应一件产品和一张发票,超过6000元的商品拆单销售属于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补贴资格。(三)核心条款3:资格码领取和核销1.问:请问怎么领取资格码?随时都可以领取吗?退货后我还能重新领取资格码参与活动吗?答:政策实施周期内,消费者在实体门店购买时,需在云闪付“本地精彩”板块下的“重庆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领取资格码,线上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专区领取资格码。补贴资格码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失效后可重新领取,每人每天单类产品资格码限领1张。购买后若涉及退货退款的,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款项和补贴资金按原渠道退回,补贴资格一并退还。2.问:我在其他省领取了资格码,现在无法领取重庆的资格码,请问怎么办?答:资格码在哪里领取的就需要在哪里解绑,需要先到其他省的补贴活动专区解绑,然后再到重庆活动专区领取资格码,解绑资格码生效需要一定时间,建议间隔一定时间后再领取。(四)核心条款4:有关工作要求1.问:商家会不会先提高售价再销售,使消费者申请政府补贴也享受不到便宜的价格?答:针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的产品,在品牌厂家报备产品时就已经做了产品销售最高限价,商品价格等信息由政府组织行业专家评审通过,商家高于限价则无法销售。同时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会督促经营者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与日常商品价格一视同仁、一体监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问题。消费者如遭遇价格欺诈,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2.问:此次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有哪些限制?相关政策执行的咨询答疑等由谁负责?答:此次享受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的消费者,仅限于在符合条件的参与零售商实体门店或线上电商平台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补贴政策遵循“总额控制、先购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该项政策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3-88915812、88915801、88915871、88915879,政策咨询邮箱:chongqing3c@126.com。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 政策解读核心条款问答

2025-01-27

答:核心条款和解读:核心条款1:标题:试点企业。内容:登记注册地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的食品贸易流通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类企业(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两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行政处罚。问:试点企业如何申请?答:拟开展试点业务的企业需向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1.药食同源商品进口试点企业备案信息表;2.药食同源商品进口试点生产经营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海关注册登记证书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企业通过审核后,就具备进口药食同源商品资质了。核心条款2:标题:试点商品。内容:在国家药监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的《进口药品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中重合部分,选取符合海关总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动植物源性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的品种(若选取的植物源性中药材有注册企业要求的,还需在《允许进口境外植物源性中药材注册企业名单》中),结合重庆产业实际,先期选取2大类30个品种作为药食同源进口试点商品,具体如下: 序号 商品名称 序号 商品名称 序号 商品名称 1 丁香 11 胖大海 21 西洋参 2 八角茴香 12 茯苓 22 黄芪 3 小茴香 13 桔梗 23 灵芝 4 玉竹 14 菊花 24 山茱萸 5 甘草 15 黄精 25 地黄 6 决明子 16 槐花 26 枸杞 7 肉豆蔻 17 蒲公英 27 豆蔻 8 余甘子 18 覆盆子 28 松花粉 9 金银花 19 当归 29 玫瑰花 10 砂仁 20 姜黄 30 西红花问:试点企业如何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答:试点企业在办理进口通关申报前,向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药食同源商品进口备案清单》,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开具《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试点企业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合同、进口提单、装箱单等材料,到隶属海关现场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问:试点企业在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申报和使用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答:试点企业在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申报和使用时,要特别注意:1.所有商品进口申报时需符合海关总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动植物源性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的要求,若植物源性中药材有注册企业要求的,还需在《允许进口境外植物源性中药材注册企业名单》中;2.使用时需按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中的使用部分和备注要求进行。核心条款3:标题:企业主体责任。内容:试点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承诺书,严禁将药食同源进口商品用于药品生产加工、销售或者对外流通。要建立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全流程追溯的信息管理系统,详细记录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所有环节,台账保存年限不得少于两年。问:在监管方面对试点企业自查有什么要求?答:试点企业每年12月底前,对进口药食同源商品采购、加工等情况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告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并由区商务主管部门抄送至市商务委。问:试点企业获取资质后必须开展业务吗?答:试点企业获取资质后,须在1年以内实质性开展进出口业务;1年以内未开展的,取消试点资格。问:试点企业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后,在核销时限上有什么要求?答:试点企业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后,原则上1年以内完成核销,2年内未核销完的商品,经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可转让给其他具有试点资质的企业。

《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核心条款问答式举例解读

2024-10-30

答:核心条款1标题:升级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内容:在原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04号)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辆、7000元/辆分别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问:对2024年4月24日以来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是否补发补贴?答:是的。对2024年4月24日以来已按原标准享受过政策补贴的申报对象,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补齐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前已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还未享受过政策补贴的,将按新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对政策优化调整后新申报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执行新的补贴标准。问:如何申报补贴?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核心条款2标题:加力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内容:在原下发的《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渝商务〔2024〕116号)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进行升级调整。问:卖旧车后,购置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补贴标准是否一致?答:不一样。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在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核心条款3标题:大力实施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11类家电产品,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问:如何查看参与的零售商有哪些?答:参与的零售商将在市商务委官网上分批进行公告,消费者可随时登录市商务委官网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查看。具体链接:https://sww.cq.gov.cn/ztzl_247/cqsjlcjxfpyjhx/hdzy/ 问:消费者购买家电如何操作可享受补贴?答:为便于消费者操作,真正享受惠民补贴,市商务委制作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可以通过登录市商务委官网—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活动指引进行查看。具体链接:https://sww.cq.gov.cn/ztzl_247/cqsjlcjxfpyjhx/hdzy/核心条款4标题: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照500元/辆给予定额资金补贴。问:消费者通过什么渠道申请补贴?答: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进入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所需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核心条款5标题:优化升级家装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内容:在原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24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174 号)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参与活动银行借贷用于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消费贷款,将贴息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最长12个月,贴息标准提高到“按年利率2%、最高不超过4000元”予以贴息。问:该补贴政策什么时候截止?答:个人消费者借贷时间应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该项补贴政策资金规模1000万元,资金用完或申报期满政策即止,鼓励消费者“早换新、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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