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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645E/2024-0000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商务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4-03 [发文时间] 2024-04-03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办理情况表(2024年4月2日)

日期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2024年4月2日

渝合商务罚处字(2024)第4号

重庆市亨健商贸有限公司肖家圣明加油站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结合你单位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0.1万元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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