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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645E/2023-0003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商务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10-23 [发文时间] 2023-10-23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行政处罚理情况表(2023年10月)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行政处罚理情况表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渝合商务罚处字(2023)第10号

重庆市合川区铜溪加油站

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化粪池未设置通气管。加油机柜门未跨接,部分保护接地线小于4个平方。管道锈蚀较严重。配电箱孔洞未封堵,线路未穿管敷设。空开无控制回路标识,相线颜色未按黄、绿、红进行区分。

储存的消防沙为温沙。潜水泵无保护接地线违反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结合你单位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1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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