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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645E/2023-0003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商务委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04-19 [发文时间] 2023-04-19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行政处罚理情况表(2023年4月)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渝合商务罚处字(2023)第4号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加油站

1、加油机罩棚防爆区域内防爆电器开关进出线处未经防火封堵,线路未穿管敷设。2、站房内未配置灭火器。3、配电间配电箱内断路器缺少灭弧片。4、应急照明灯具插座线路(双绞线)未穿管敷设违反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结合你单位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1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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