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4-001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载体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6-19 | [发文时间] | 2024-06-19 |
[标 题] |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丁德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日用玻璃企业污染治理的建议》(第089号)收悉。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合川区玻璃企业27家,有2家使用清洁燃料电,其余玻璃企业已全部实现了“煤改气”。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50/1546—2023)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我区现有企业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该新排放标准,各日用玻璃企业已陆续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废气排放达到新的排放标准要求。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宣传,提升企业环保意识。
2020年起,已逐步推进玻璃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借助今年新标准发布的契机,推动玻璃企业完成治理工作。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日用玻璃市级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暨废气深度治理推进会议,并通过微信群、会议以及资金文件等多次向玻璃企业宣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事宜,鼓励玻璃企业开展深度治理,申请资金补助,强调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环保职责。
(二)强化现场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区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合川区玻璃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开展日用玻璃行业专项帮扶,邀请行业专家深入企业进行指导,督促日用玻璃生产企业对脱硝、除尘设备进行清理,淘汰、更新或升级旋风、水膜除尘等低效治理设施,建成投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治理设施(SCR)等高效治理设施,并配备完善备用设施。同时印发《涉气行业现场检查要点》,督促日用玻璃企业对照要点开展自查工作;对日用玻璃企业实施监督性监测,安装在线监控或监测设备,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实现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强化资金支持,助推企业深度治理。
一是多次组织镇街、企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会议,印发鼓励开展项目申报的资金文件,宣传讲解资金申报政策,深入现场为企业谋划资金项目,鼓励开展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邀请专家来合对我区的日用玻璃企业废气深度治理项目进行指导,帮助指导业主修改完善资金申报资料,按要求推动深度治理工作。截至目前,13家玻璃企业已申请中央资金,其中5家已入库,获得资金561万元,8家正在审核中,申请资金687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源头减排,持续推进深度治理。
持续推进日用玻璃企业完成废气深度治理。指导企业积极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定期收集和通报日用玻璃企业废气深度治理进度,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等形式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助推源头减排,确保达标排放。
(二) 强化协调联动,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联合区经济信息委、区玻璃协会等,研究日用玻璃企业“气改电”可行性,适时推进改造工作。二是通过召开集中培训会议方式,对玻璃企业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学习大气污染防控、自行监测、环保治理等方面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 强化帮扶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检查和督导帮扶机制,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通过攻坚行动、强化督导、川渝联动帮扶等专项行动,结合污染天气应对,对玻璃企业开展巡查帮扶,提高业主环保意识,及时发现和指导实施问题整改。对于问题频发、屡治不改的,特别是预警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零容忍”打击,从快、从重实施查处,进一步抓实抓牢污染防治管控措施。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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