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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日期:2016-12-09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合川区)

(截至123   共计办结5件)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合川区范围内20几家酒厂每天使用锅炉燃烧300多公斤煤,直排废气和粉尘。其他酒厂没有修建污水处理池,直排废水。来电人是一家酒厂的合伙人,已按照环保要求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成本较高,对其他没有按照环保要求生产的其他酒厂不满,称合川区当地环保局不作为。咨询生物质锅炉能否使用,是否在环保督察范围内。

合川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为我区作坊式酒厂情况。现场发现:我区有42家作坊酒厂,为季节性生产企业,规模为2—20/年,其中使用燃煤作燃料的29家,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13家,现场检查部分处于停产状态。

针对群众咨询的“能否使用生物质锅炉”问题,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煤禁燃区的通告》(合川府〔2016101号)规定,凡高污染燃料禁烧区(我区城市建成区、草街街道、云门街道、大石街道等部分镇街建成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外可以使用生物质锅炉。

属实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和镇街立即办理:

1、高度重视,及时排查。成立6个专门的环境保护组,再次对全区酒厂开展排查,摸清现行酒厂的生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状态、废水产生量及去向、生产规模、排污许可证等基本情况。

2、强化宣教,加强整治。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指导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渝环〔2016302号)要求,拟于1230前完成整改,针对存在环境问题的酒类企业,对所有酿酒企业负责人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企业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3、制定方案,严格执法。制定合川区酒生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未完善环保设施或环保手续的企业于20161230前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手续;环保设施完善且手续齐备的企业,要加强设施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设施不完善或手续不齐备的,必须停产整治,限期完善环保设施和环保手续。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酒厂,将严格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下一步措施:1、加强技术指导,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和环保专家对作坊式酒厂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积极指导企业完善环境保护设施。2、加强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环境保护设施和手续的,实施关停。3、建立区、镇街、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整治实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已对各制酒单位负责人加强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教和教育。

2

合川区土场镇天顶工业园区内北汽银翔小区旁两家工厂排放难闻气味和污水。来电人反映两家厂分别为金鑫发电机厂和文安发电机厂,不定时排放难闻气味,黄色的污水排入厂区旁的河沟。

合川

经现场调查和走访核实:我区工业园区天顶组团无金鑫发电机厂;“文安发电机厂”实为“重庆文安机械有限公司”。重庆文安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我区工业园区天顶组团,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缸盖和摩托车发动机缸头生产和销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万只汽车发动机缸盖、30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缸头。截至20161128,该企业处于调试运行阶段,生产生活废水接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存在黄色污水排入附近溪河的情况。

其废气产生环节主要在浇铸、制芯加工环节,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存在的轻微异味,经深入排查,原因为配套修建的废气治理设施前端多个集风罩收集面吸收功率过小,部分废气散排至车间内,且车间顶部未完全密闭,导致部分废气散排至外界。

2016111011日、21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和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废气、噪声等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部分
属实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和镇街立即办理:

1、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实施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我区由区环保局牵头,土场镇、天顶组团管委会配合,责成企业立即开展浇铸和制芯环节作业废气整治,杜绝废气扰民现象。目前,重庆文安机械有限公司已主动停止了浇铸和制芯作业环节,已无异味排出。经现场走访并与周边群众沟通,均表示难闻废气排放情况已明显好转,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2、强化污染治理力度,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责成企业进一步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管理。二是聘请环保专家对废气深度治理进行专项论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三是责成企业改进工艺,拟采用无机覆膜砂更换现用的覆膜砂,从原辅材料上解决该公司散排废气的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下一步措施:1、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监管到位。由区环保局牵头,涉及的相关部门和镇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监管到位。2、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采用暗访、夜查、监督性监测等方式,坚决、从严查处违法行为。3、畅通渠道,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竣工验收过程中,邀请周边群众全程参与,广泛听取、吸纳群众的合理建议。同时利用我区开展的村(居)民开放日活动、进企业宣传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畅通群众建议、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已对企业负责人加强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教和教育。

3

合川区二郎镇学府街转盘旁有一个养鸡户在居民区养鸡,养鸡粪便产生难闻气味,幼鸡仔的叫声给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养鸡户一个门面养殖,养殖面积60平米左右,幼鸡仔数量是一层一层的。

合川

经调查,群众反映属实,该临时存放点有2个门面,约60平方米,门面及门面上二楼、三楼均为张勇购买,目前门面内搭建有两排鸡笼,暂存有120只待卖活鸡,门面外虽没有粪污外流,但存在有难闻的气味和鸡叫声等情况,对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

现场执法人员指导、督促业主进行了整改。目前,业主已将现存活鸡全部清空,并做好了门市内清洁卫生。经现场核查,整治效果明显,无难闻气味散发和鸡叫声等情况发生,群众反应较为满意。

下一步措施:继续落实人员进行跟踪监控,防止该事件死灰复燃,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已对业主加强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教和教育。

4

合川区南津街165号位置精品馒头店(六角丘巷菜市场对面)每天在凌晨34点使用和面机产生巨大噪声,影响其楼上住户正常生活。

合川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门市每日凌晨大约430分开始工作,产生噪声缘由是店内1台和面机和1台压面机在开启时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所产生的噪声对摆放和面机、压面机位置的2楼、3楼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现场执法人员指导、督促业主进行了整改。目前,业主已对产生噪声的和面机、压面机加装了减震设施。经现场测试,整治效果明显,噪声监测已达标,群众反映较为满意。

下一步措施:继续关注,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治落到实处。

已对业主加强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教和教育。

5

合川区双凤镇富贵村位置有三家养猪场和两家鸽子养殖场,每家养殖规模均达到几百上千头(只),三家养猪场分别位于白沙滩和油市滩,白沙滩的两家养猪场将粪便排放至农田,油市滩养猪场排放粪便至草街镇河沟,养鸽厂粪便排放至清明坨路边,由此产生难闻气味。

合川

经调查,群众反映基本属实。

左绍万养猪场,养殖废水配套处置设施有沼气池和沼液储存池,沼液储存池有淤泥存积,已弃用,有养殖废水经圈舍外粪污沟流入临近的百岁溪中,无消纳土地和还田管网,未进行雨污分流。

李胜明养猪场,建有一座约300立方米沼气池。该养猪场沼气池堵塞,养殖废水未进入沼气池直接排入百岁溪中,无还田管网。

姚万华养猪场,养殖废水配套处置设施有化粪池、沼气池和沼液池。该养猪场沼气池正常使用,共有3座沼液储存池,靠近百岁溪的一处沼液储存池内养殖废水向百岁溪中排放,未进行雨污分流,无还田管网。

重庆市左邢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的2处商品鸽饲养场所,养殖场粪污经人工清扫装袋由周边村民用于种植业,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也未发现有粪污场外堆放及外排情况。

基本
属实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畜牧兽医中心、双凤镇、草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立即办理:

1、依法查处。责令左绍万养猪场、李胜明养猪场和姚万华养猪场立即停产并停止养殖废水外排行为;对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的左绍万养猪场、李胜明养猪场立案处罚,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合环改责字〔201660号、合环改责字〔201659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合环告〔201659号、合环告〔201658号)。对属于专业养殖户的姚万华养猪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合川环发〔2016123号);同时,要求重庆市左邢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加强二家养鸽场管理,完善养殖粪污堆存点。

2、强制关闭。对左绍万养猪场因无消纳土地,设施处理达不到环保治理要求,区政府对其依法实施强制关闭。目前,已正在组织生猪出栏和向外转移。

3、加强治理。制定了《合川区双凤镇富贵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已督促养殖场加快完善设施设备,李胜明养猪场建成200立方化粪池1座;左绍万养猪场完成疏浚、回填排污沟渠工程,阻止了废水外排入环境。同时,针对停产的养猪场,及时联系本地屠宰加工企业4家,加快养猪场存栏生猪出栏和转移。重庆市左邢畜禽养殖有限公司2家养鸽场已完善了养殖粪污堆存点建设。

下一步措施:1、认真落实整改方案要求,督促养殖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养殖。2、强化属地管理和联合执法,加大日常巡查和跟踪检查力度,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

已对各养殖业主加强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教和教育。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合川区)

(截止127   共计办结8件)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6

1、合川区云门镇云门中学教学楼上安装有移动、联通基站,举报人担心存在辐射,影响学生身体健康。2、同时举报人反映云门镇的自来水是没有经过处理的,水质差,浑浊、有味道,有时还有虫子等杂质。

合川

1基站辐射问题。该投诉点位于合川区云门中学初中部格升楼,该幢楼房为51底,楼顶上安装有合川移动、合川联通、合川电信三家公司的基站。因资源调配问题,合川移动公司已于2014年底已停止使用该基站。目前,合川联通、合川电信在使用该基站设施,开通使用时间均为2010年上半年,证件齐全,该站的两家运营商基站设备正常运行6年,在日常的运行和维护中,未接到任何关于此基站辐射问题的投诉。

合川联通和合川电信基站开通半年后依法申请了环评测试并相继取得《重庆市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合川联通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编号为:106020317;合川电信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编号为:106030116。经现场核实,合川联通和合川电信基站的建设内容与环评、验收相符。

综上所述:云门镇中学教学楼顶基站为依法建设的合法基站,并取得合法手续。

2、自来水质问题。举报人所反映的地方属于云门水厂的供水范围。水厂的水源地由区环保局进行监测,区环保局监测站2016年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云门水厂取水点水质达标。水厂的日常制水监管则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2016119日,该局对云门水厂进行了第四季度例行检查、监测,抽检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报告均显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浊度、肉眼可见物、嗅和味”等30项常规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因该投诉系匿名,没有指明具体地点,根据其反映“云门中学教学楼安装基站、担心辐射”的情况分析判断,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云门街道等单位将其反映水质差的范围确定在云门中学周边。

2016122上午,区环保局、云门街道对云门水厂取水点进行了检查,取水点处饮用水保护区标识标牌完善,保护区无企业、养殖场、网箱养殖等排污口,但有农户安装跳网捕鱼。

2016122下午,区水务局与区卫生计生委、云门街道等相关单位,对云门自来水厂制水设施进行检查,该水厂各制水设施运行正常、自检记录齐全。随后,又在云门中学附近随机走访了8个用水户,通过对8户水龙头现场放出的水来看,均未出现举报人所反映的“有异味、浑浊、有杂质”的现象。

部分属实

1、基站辐射问题:根据国家工信部、国家环保部、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等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通讯畅通和通讯运营企业的根本利益,处理结果如下:

2016122日上午,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

对现场群众进行了宣传解释,并发放了宣传资料,消除了人民群众对通信基站谈“辐”色变的恐慌心理。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测和宣传力度,利用“5.17电信日”等节假日,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合川区通信发展办公室的牵头下,整合区级相关部门和区级媒体的力量,对全区通信基站辐射进行正面的宣传和报道。

2、自来水质问题:经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云门街道等单位现场查看、走访,综合分析判断,投诉人所反映的“云门镇的自来水是没有经过处理的,水质差,浑浊、有味道,有时还有虫子等杂质”情况,是因停电、水厂设施清洗维护、供水管道维护等原因造成的短暂现象。

对于云门水厂取水点处的农户安装跳网捕鱼的情况,我区环保局已责成云门街道予以取缔。

另外,区卫生计生委将在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监测的同时,指导水厂在进行水厂设施清洗维护、供水管道维护前,对广大用户做好宣传告知工作,以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7

合川区清平镇杨柳村8社重庆市建合石粉厂排放粉尘问题。称晴天粉尘比较严重,之前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政府也曾对石子厂的炸药供应进行限制,但并未解决问题。

合川

经查,投诉人所称重庆市建合石粉厂实为重庆市合龙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未生产。

重庆市合龙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合川区清平镇杨柳坝村329号,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石灰石露天开采,设计最大开采规模为50万吨/年,目前实际开采量为25万吨/年,有破碎机3台、振动筛3台及大小皮带输送带13条等生产设施。主要污染物是粉尘,振动筛采用全密闭的方式进行防尘,皮带输送末端卸料口采用喷淋设施进行降尘,厂区及道路采用洒水车喷淋进行防尘。办理有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评批复手续。

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是企业有环评及批复,但无环保验收手续;二是环保设施未完全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三是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的遮挡、遮盖和降尘措施。

属实

针对该企业存在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合川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合环告〔201661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合环责改字〔201661号),并已现场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立即停止该石灰石露天开采项目的生产作业行为,编制整治方案,严格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在未通过环保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二是立即对堆料场露天堆放的物料采取有效的“三防”措施。三是立即完善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关于钻孔采用湿式作业,爆破后洒水抑尘、在矿区顶部设置高位水池,通过管道引至产尘点位抑尘,车辆限速行驶、定期冲洗等降尘措施。

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观念。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严格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巩固整治成果。相关部门及清平镇要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诉求,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8

1.合川区十塘(与铜梁区旧县镇九塘村5队交界处)位置华安煤矿在生产过程中,放炮、地下作业将山体挖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导致附近居民房墙体开裂,土地塌陷,水源泄漏,无生活用水。举报人不清楚该厂现在是否还在运营。
2.
铜梁区政府在2015年组织当地居民整体搬迁。现在位于九塘村4队位置的还建房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通电,无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居民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垃圾运转不及时,导致垃圾箱散发恶臭,同时所有垃圾箱放置在卫生站旁。希望尽快解决上述问题,然后落实赔偿相关政策。

合川

1.举报人所指华安煤矿,其前身为裕蜀煤矿,于1936年以平硐开拓,采掘史近百年,于20164月由合川区人民政府公告关闭,于2016119日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经现场查证及分析,华安煤矿矿区周边合川居民生产生活正常,无转办件中所说的墙体开裂、水源泄露等现象;但铜梁区旧县镇九塘村5队周家坡区域,2014年初发生开裂沉降、泉井池塘水位下降干涸,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一事,其中涉及华安煤矿。发现险情后,铜梁区履行属地责任,一是立即将周家坡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管理,落实群测群防员(系该社社长周友全)进行日常监测,专业地质驻守队员、片区负责人、区局地环地矿人员进行指导;二是实行搬迁避让,结合高山生态移民,在邻近的旧县镇九塘场镇启动安置房建设,将周家坡居民全部纳入搬迁范围;三是向市国土房管局报告。同时,经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协调,在2014年明确,由合川区国土房管局作业主,经比选确定由重庆136地质矿产有限公司负责进行该项地质灾害责任认定调查;在20168月明确,由铜梁区国土房管局作业主,开展有关损失调查。20166月,136地质矿产有限公司提交了经过评审的最终责任认定调查报告,合川区国土房管局据此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并送达各方,涉及的对象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结果对责任认定报告的实质内容无异议,但认为时限方面不符合《重庆市地质灾害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认定处理暂行办法》(渝国土房管发〔201321号)的规定。损失调查方面,正由铜梁区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中介单位进行调查。

区政府于2016122日责成区国土房管局、安监局、水务局、市政园林局和南津街街道等相关人员一起到旧县镇九塘场镇、周家坡现场调查,截至目前,铜梁区已将周家坡区域剩余的18户村民全部迁往九塘场镇安置点;但122,原社长周友全户夫妻两人因用电问题迁回周家坡老房居住,周家坡由北碚供电局供电,九塘场镇由铜梁供电局供电,在居民点需新开户,迁往的是临时搭火,搭火户电表不胜负荷,现在拒绝搭电。我区当即通知了铜梁区国土房管局尽快解决,让该户迁回九塘场镇,并嘱周友全户注意安全,尽早搬回场镇新家。同时,现场发现,有周家坡的村民返回劳动,已叮嘱其注意安全。

2、对于投诉人反应的九塘村4队位置的还建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该区域属铜梁区管辖范围,我区已将此问题转至铜梁。

基本属实

1、待责任认定的复议、诉讼程序走完后,根据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确定责任分摊比例。

2、加强与铜梁方面联系,尽快完成损失调查,确定补偿方案和金额。

3、加强与铜梁方面联系,争取迁回户尽快到九塘场镇新家居住。

4、区国土房管局向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发函,暂停相关关闭煤矿的有关资金拨付(给工人的应拨付,给企业的应适当截留)。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关注,协助铜梁区做好还建房基础设施工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合川区)

(截止129   共计办结10件)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9

合川区盐井街道观音坝观音村彭家院子煤矸石厂排放难闻气味问题。来电人反映其居住在工厂附近1公里左右位置,称该厂焚烧煤矸石过程中排放刺鼻性难闻气味,气体中含有二氧化硫。之前是每天早上6、7点至夜间7、8点焚烧排放臭气,近几天有所好转,无焚烧现象,无臭气产生。称此情况已存在几个月,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希望督察组对工厂进行调查,减少气体排放。(要求个人信息保密)

合川

经查,群众投诉的企业为重庆巨人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合川区盐井街道观音村5社,法定代表人肖培。该企业主要从事烧矸石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粉尘、噪声,产生废气的工段为烘干、活化和冷却环节(利用煤矸石自身发热量点燃后用风机助燃),产生粉尘和噪声的工段为弃碴、煤矸石破碎及配料环节。该公司依法办理了环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渝(合)环排证〔2016〕59号)。

2016年12月6日,我区组织区环保局、区国土房管局、盐井街道等单位对巨人立建材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正在进行设备检修和场地硬化。执法人员核查了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勘察企业周边环境,走访了周边部分村民,查阅了巨人立建材原材料采购记录和产品购销协议,表明该企业于2016年11月9日已停产。现场发现该企业存在活化窑密闭效果差,原材料及产品堆场不规范,生产设施及排污口未明确标识,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等环境问题和企业厂房用地未经审批等违法问题。

属实

1、约谈企业法人。2016年12月7日,合川区环保局约谈了巨人立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培,对其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2、责令企业整改。合川区环保局依法责令巨人立建材立即对废气处理设施、活化窑进行检修,确保无散排现象;规范原材料及产品堆场,防止扬尘污染;完善生产设施及排污口标识标牌以及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整改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进行立案查处。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用地的行为,合川区国土房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健全区、街道、村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对该企业跟踪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监督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企业生产后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执法监管。严格依法进行日常监管,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坚决、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厂区周边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群众建议、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

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高顶村11社钢厂附近八里店位置堆放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煤灰严重。称附近居民都把生活垃圾堆放在此,附近有钢铁厂、胶厂、垃圾回收厂、豆干厂、扫帚厂,不清楚具体哪家工厂倾倒。主要是有运输车夜间运送垃圾倾倒在此。此情况已存在几年,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未得到处理。

合川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所述乱倾倒垃圾位置为大石街道高顶村11社八里店工业大道断头路处,该处断头路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公路建设垃圾等。垃圾来源为部分垃圾运输车辆夜间违规倾倒,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大石街道对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后,立即安排铲车1台、货运车1辆,工人5人对该处垃圾进行清运,并安排洒水车1辆对道路进行清洗,现已完成垃圾的清运和公路清洁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加强监管,落实专人对此处进行巡查,及时阻止垃圾车乱倾倒垃圾。二是在断头路处修建砖砌围墙,设置相关警示标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三是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文明城区等工作,加大对周边老百姓及企业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意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合川区)

129日后新增办结8件,截止1216,共计办结18件)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1

来信人反映合川区钓办鼓楼街社区齐家巷5号(临江商住楼A幢)三楼平台位置种菜问题。称该平台属公共平台,从2014年起,有居民在该处开辟菜地,导致蚊虫滋生,老鼠横行,散发臭气,场地杂乱,导致邻里矛盾突出,严重影响生活环境。媒体对此情况曝光过,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但仍未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解决此情况。

合川

经实地查勘,来信人反映基本属实。

合川区钓鱼城街道鼓楼街社区齐家巷5号(临江商住楼A栋)为单体商住楼院,13楼为商业用房,3楼以上为住房,共有住户86户,该楼院采用居民自治进行日常管理,请有1人进行门卫管理和垃圾清扫。三楼的公共平台约500平方米,原来平台地面硬化、全铺地砖处理,现有10余户住户在平台上自行改造,挑土、砖砌花台,摆放花盆、塑料桶等器皿,占地约200平方米,自行种植蔬菜和花草树木,因部分住户施肥、清理杂草乱堆放造成平台异味和脏乱差。

基本属实

1129日鼓楼街社区干部对齐家巷5号临江商住楼A栋三楼平台上种植蔬菜和花草树木的10余户居民进行了劝导,要求1210日下午4点前对种植的蔬菜进行清除。

2129日晚8点,由鼓楼街社区组织齐家巷5号临江商住楼A栋住户在三楼平台召开院坝会,向该楼住户告知将对该平台种植的蔬菜和花草树木进行强制清除,清除完成后将把平台修建成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安装乒乓球台和羽毛球场,要求该楼居民不得再开辟菜地进行种植,该楼住户均表示同意和感谢。

31210日下午4点至7点,街道联合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将该平台所种植的蔬菜和花草树木全部清除。

41211日早8点开始,街道组织人员对该平台残留的泥土、砖和垃圾等进行清理,1212日已完成清理工作。

5、平台路面修整、乒乓球台和羽毛球场已于1218日完成安装,后期街道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再死灰复燃。

12

来信人为合川区太和镇石垭村9社、7社的村民,反映其周围不足3公里范围内在建有四座养猪场,每个养猪场的养殖规模在2000头,其中设在1组、2组、9组的三个养殖场相互之间距离不足1公里,担心散发难闻气味,产生污水,污水流经的地方寸草不生。称养猪场均当地镇上街边敢迁至该处,因场镇属涪江,不准养殖。希望督察组调查养猪场在该建设是否获得审批?养猪场修建化粪池、污气池和沉淀池,而污水年复一年,最终污水流至哪里?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该养猪场是畜牧站站长的亲戚朋友修建的,租用村民土地修建沉淀池时告知村民是用于养鱼,如用该池养鱼,村民的土地、粮食和饮用水如何判断是否受到污染?现养猪场即将建成,怎样才能将污染降到最低,希望职能部门为村民做主。

合川

20161210,区畜牧兽医中心、区环保局、太和镇及国土所等相关人员到石垭村进行了现场调查。经现场排查了解,目前在建有5家养猪场都没有投产,均属于中型规模猪场,在建养猪场的土地流转、建场登记、环保备案、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均齐备。且在建猪场规划建设规范,每个猪场都建设了大型沼气环保工程,养猪场的污染防治及沼液利用设施都在同步配套建设,能够做到雨污分流、干稀分流、粪尿进行沼气池处理,可以降低和减少猪场气味,并配置抽灌设备将沼液进行田间利用,将干粪销售运输到较远的种植区域,沼液可抽灌到周边3公里的农业种植基地利用。

基本属实

1、进一步加强对5个养猪场业主的环保法规宣传和污染防治技术指导,要求5个养猪场与当地村社种植基地及农户签订沼液消纳利用协议,田间管网及抽灌设施建设到达种植基地,切实做好养殖染防治和粪肥的资源综合利用。

2、严格要求5个养猪场必须达到环保“三同时”才能引进生猪饲养,在养殖生产中必须保证所有环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防范养殖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3、加强对养猪场投产后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污染环境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4、今后对该村3公里区域范围不再新发展畜禽养殖场,对在建5个养猪场按照环保要求控制生产规模,同时大力推进蔬菜、水果等种植业发展,不断提高生态农业种养结合率和粪便综合利用率。

13

1.合川区土场镇天顶工业园区内文安公司夜间在高温加热砂芯时产生刺鼻性难闻气味。2.该园区附近有四个小区,其中银祥城盛世华庭小区附近的河流,宽约40米,现已被园区内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2.同时在盛世华庭小区和盛世悦庭小区之间道路旁边建有一垃圾站,占地约450平方,除了建有简易的围墙,没有其他任何设施。因堆放量太大,没有及时得到处理,垃圾腐烂散发恶臭。3.在土场镇甘家坝街道路边违规搭建有很多彩钢棚,作为餐馆。这些餐馆和原有临街门店在经营过程中直接将餐饮废水倒在路边。

合川

1、针对重庆文安机械有限公司存在的气味问题,我区曾接到过类似问题的交办件(20161126-041),并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上报了办理情况(合川中环督〔20164号)。再次接到交办件后,我区对该公司的废气深度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办。经查,目前重庆文安机械有限公司正按照我区的环保管理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121日,合川区环保局专门组织专家到现场对该公司浇铸、制芯废气治理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专家组提出了优化排风系统风管连接方式,对浇铸和制芯车间进行半密闭的方式,以达到加强废气收集,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建议。二是督促该公司成立治理领导小组,根据专家意见,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对浇铸和制芯车间进行了半封闭,对车间顶部通风位置进行了密闭,对原有的排风系统管道进行了换装等。

针对128日群众反映的夜间在高温加热砂芯时产生刺鼻性难闻气味的投诉,经现场进一步核查,主要是该公司为检验排风系统整改效果,在对排风系统等设施进行调试过程中,开启相应的生产线测试所致。

2、经实地踏勘,投诉人所指的小区附近宽约40米的河流被园区内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情况不属实。投诉人所指的河流名叫柏水溪,位于合川区土场镇天顶组团东侧,与北碚区东阳镇交界。经核实,在合川区辖区内一侧河界范围内无工业、生活和畜禽养殖排口,合川区辖区内北汽银翔工业园内生产、生活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接入了北汽银翔污水处理厂。经现场查看,河流附近有少量的自然山水流入该溪流,河面有树叶等漂浮物。

3、经现场调查,盛世华庭小区和盛世悦庭小区之间道路旁有一临时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由银翔物业公司管理和使用,经现场查看,该垃圾堆放点面积约100平方米,堆放有建筑装修垃圾,在该垃圾堆放点旁设置有生活垃圾固运箱,每天有垃圾处置公司定时收运,未发现因生活垃圾引起的腐烂恶臭气味。

4、经调查,土场镇甘家坝街道路边违规搭建的彩钢棚是多年形成的遗留问题,已按区规划局等部门要求制定整改计划,逐年进行消除。经现场查看,甘家坝街道路边有三个餐饮门面,在经营中直接把洗菜、洗碗等洗漱污水倒入路边的污水管网孔,部分污水流入公路,存在少量污水横流的现象;还有个别餐馆的烟道油渍流到外墙和地面,长年未清洗。

部分属实

1、一是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措施,加快浇铸和制芯散排废气深度治理进度,要求该公司在完成升级改造工作之前不得恢复相应的生产加工行为。二是针对多次监测未出现超标,但有异味扰民的实际情况,我区在督促该公司落实专家组的意见基础上,还要求该公司追加投资,以原有的“低温等离子+复合光催化”废气治理设施为基础,再增建一套大流量废气净化设备,进一步强化废气治理效果,防止扰民的情况发生。三是截止1212日止,该公司隔离、封闭措施基本完成,新增废气治理设施也已安装到位,并开启生产线进行了调试运行,现场邀请了若干小区居民代表和社区代表到现场对该公司废气深度治理情况进行观摩,到场的居民及社区代表表示,该公司的治理效果有明显好转。

2、已责成合川区土场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河面中的漂浮物进行打捞和清漂,并加强河流沿线的巡查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和上报。同时,加强对河流沿岸村社群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较少村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该河流。

3、一是银翔物业公司于121012点前已将该垃圾堆放点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对临时围墙进行了拆除,正在对该处实施绿化。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辖区内的环境整洁、卫生。对小区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物业公司做到日产日清。

4、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对坝土街的违章搭建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五年拆除计划,按程序依法拆除,逐步消除影响。二是已责令土场镇于20161210日安排专人对该区域进行了污水网管修复和完善,并对餐馆外人行道及公路进行了彻底冲洗。

三是加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已责成该区域内餐馆,尤其是三家乱排污餐馆于20161211日前自行完成了整改,抓好餐馆内外卫生,做到油污清洗干净,房前屋后废物清理彻底,废水排入污水管网。

下一步我去将一是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网格化监管,安排专人加强巡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达到管理要求。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环保、规划等相关区级部门、天顶组团管委会和土场镇,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周边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邀请周边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14

合川区草街拓展区合川工业园区里面东永电脑配件重庆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油漆味和泡沫气味,污染环境。

合川

经调查,东永电脑配件(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古圣村草街1号路,公司租用重庆钧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号厂房改建为生产车间,主要开展包装材料EPE生产、加工业务。该公司环评等手续齐全,并于20164月办理了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161210,区环保局联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到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发现该EPE片材生产线和回收加工生产线未生产,EPE加工生产线正常生产,生产车间内嗅觉反应强烈,异味较浓烈,生产车间外异味感觉不明显。经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废气治理设施,在EPE加工生产线电热板粘贴生产线处设置了废气吸气罩,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烟道高空排放。车间内产生较浓烈异味的主要原因是工艺废气未有效集中收集处理,部分废气滞留在生产车间内。

属实

1、源头预防,控制异味污染。现场责令该企业产生工艺废气的生产线立即停产,源头切断污染源。

2、强化宣教,约谈企业负责人。区环保局于20161211日上午就废气扰民问题约谈该企业经理和厂长,要求立即停产整治,在未完成整治和未经区环保局同意前不得擅自复产。

3、加强技术支持,邀请专家指导。20161211日,区环保局邀请环保专家到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估,并出具了专家意见,指导企业开展整治工作。目前,该企业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落实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督促企业尽快按照专家意见制定可行的废气治理方案并有效实施,同时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积极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区环保局将会同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跟踪检查,加大监察频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巩固整治成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周边群众监督力量,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诉求,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15

合川区草街街道位置翼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公司燃煤排放煤烟,同时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导致附近树木上沾满水泥灰。

合川

经查,群众投诉的企业为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公司,为国控污染源企业,该公司依法办理了“环评”、“三同时”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环保手续,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为201789日。该公司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系统1套,与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对企业生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实时在线数据监控,窑头安装了电袋复合式收尘设施1套、窑尾安装了袋式收尘器1套,生产其它环节产尘点共安装有51套气箱脉冲袋收尘器。经查,该企业环保设施能稳定正常运行,没有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行为,2016年以来没有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1211,区环保局、草街街道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于当日1020分停窑,停窑的原因是水泥市场销售疲软,造成库满,计划停窑10天左右,已提前向市环保局在线处、12369受理中心报告。检查人员现场发现水泥企业厂区内的灌木及杂草表面有浅表性的粉尘;同时,沿厂区四周进行了查看,发现“盐三”(盐井—三汇)公路两边的树木及杂草上有一层粉尘,原因是“盐三”公路草街段道路升级改造(水泥路面改成沥青路面)中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目前,该段路面升级改造已接近尾声。

基本属实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对水泥企业加强了环保法规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观念;同时,向周边群众进行了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

2、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了冀东水泥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求其在停窑期间,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对环保治污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恢复生产时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同时,要求该水泥厂及时加强厂区内洒水、清扫、保洁工作。

3、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草街街道及时用洒水车对公路沿线的树木及杂草表面的尘土进行冲洗,进一步美化环境。同时,督促道路升级改造施工单位采取降尘措施,防控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格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厂区周边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人员,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到位,达到环保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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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区香龙镇黄桷村5组准备修建氨水罐装厂(具体工厂名称不祥),担心建成后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产生污染问题。来电人称氨气对人体危害较大,附近有流溪河,该厂距离学校只有300400米远,建厂没有征得附近村民同意,当地政府称必须建立该厂在此地。附近居民担心建成后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均反对该厂在黄桷村5组修建,希望督察组督促有关部门不在此处建厂。

合川

群众反映的重庆香龙化工有限公司液氨充装站项目,是位于北碚区施家梁镇陵峡路119号的重庆能安工贸有限公司的整体搬迁项目。该公司于2015128注册,由于在用地勘测勘界过程中,部分群众就企业性质、安全许可等方面了解不够,个别群众有意见。目前,企业尚未动工建设,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1、规划手续:区规划局依据该公司申请,以选字第500382201600032号选址意见书同意该项目在香龙镇黄桷村5社选址,2、用地勘测: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队在201697出具了《重庆香龙化工有限公司液氨充装站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2016DX206),为办理征地手续及土地后续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3、环评手续:该公司呈报了《液氨储存充装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区环保局以渝(合)环评通【2016049号文向重庆香龙化工有限公司发出《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目前该公司委托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监测站出具了监测报告(九环(监)字【2016】第1376号),正在办理环评手续。4、消防手续:区公安消防支队依据重庆香龙化工有限公司报送的液氨充装站建设项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作出了《重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同意重庆香龙化工有限公司液氨充装站建设项目工程(方案)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函》(合公消(建方)字【2016】第0071号),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并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等后报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等手续。

经与重庆香龙化工有限公司联系,并与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环保局等部门确认,重庆香龙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施工许可、环境评价、安监等相关审批手续。

属实

1、我区将在该项目建设期间,进一步加强对香龙镇黄桷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

2、我区将严格遵守《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密切跟踪、监督液氨充装站项目的论证、审批。

3、企业建成后,我区将督促香龙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该企业安全、环境、消防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17

合川区南城商业步行街的地坝和城北名人街与交通街交界处两个地方,都是夜啤烧烤市场。无论春夏秋冬,从每晚6时至下夜3-4时,油烟薰天,酒气逼人,喧闹声不绝于耳(吵闹、酒气、醉酒后吵架打架),严重扰民多年。

这两个地方皆是市中心地带,居民密集区,而合川区政府长期视而不见,不是不能解决问题,而是政府官员心中无群众的冷暖死活。应该借鉴三峡库区处理方式,将这种夜啤烧烤市场设在远离闹市和居民集中区的城乡集合部,集中管理,既不扰民,又不破坏城市环保。

合川

合川城区辖合阳城街道、南津街街道、钓鱼城街道共3个街道办事处,现有食品夜市摊区21个,均由辖区各街道提出设置申请,区市政园林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现场查勘后统一按要求规范设置。督办件反应的南城商业步行街地坝和城北名人街与交通街交界处夜市烧烤市场现有夜市摊贩共46家,其中:南城商业步行街地坝29家,城北名人街与交通街交界处17家,涉及合阳城街道办事处、钓鱼城街道办事处、南津街街道办事处三个管辖区。

为强化夜市滩区的管理,2016年我区制定实施了《合川区食品夜市摊区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要求:“六统一”:统一出摊和收摊时间、统一经营证照、统一地垫、统一摆放、统一收纳容器、统一清扫保洁;“两维护”:维护园林绿地、维护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式: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夜市滩区的日常规范管理,监管时间为全营业时间段,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日常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油烟污染环境及夜间噪声扰民问题,我们反省了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处理办法。

基本属实

截至目前,我区已对督办件涉及的46家夜市烧烤摊位进行了全部停业整改。整改时间为20161211日至26日。针对门店摊位要求业主自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后营业。针对露天摊位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业主向空置门店搬迁,不符合门店摊位环保要求的,不得从事烧烤经营。通过整改,实现“五不影响”:不影响群众生活、不影响环境保护、不影响身体健康、不影响交通安全、不影响消防安全。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谋划夜市滩区的规范设置,同时加大对所有夜市滩区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由辖区街道牵头,在夜市滩区安排劝导员,加强市民健康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市民的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市民健康生活意识。教育引导夜市经营者不扰民经营、不超时经营、不通宵经营,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引导顾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确保文明用餐,不酗酒闹事。教育引导经营者做好摊点周边的卫生,不出售过期变质食物,不在食物中放入违禁添加剂。二是合理规划布局。区政府已责成区规划局牵头,在“五不影响”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夜市摊区经营场所,变“堵”为“疏”,让流动摊贩“定”下来。在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便利的同时,也解决了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三是严格规范管理。由区市政园林局牵头,成立夜市滩区整治工作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按照 “六统一、两维护、五不影响”管理要求,开展夜市滩区综合整治。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对群众投诉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合川区食品夜市摊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清退,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18

合川区双凤镇黄池村6社重庆市龙积达建材有限公司放炮和粉碎石头时排放粉尘问题。来电人称其为双凤镇黄池村6社村民,该电厂粉尘污染严重导致附件农田蔬菜不能食用,水库不能养鱼,对附件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该建材公司没有征地手续,属于黑作坊,并且修公路时破坏良田70亩,修石材厂破坏良田250亩左右,开采石头破坏良田30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怀疑该厂属于政府私自引进生产。希望现场调查农田的受破坏程度,明确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对良田和房屋进行赔偿。

合川

经核实,重庆龙积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合川区双凤镇黄池村6社,法人代表:刘会正,主要从事建筑用沙料的生产和加工,主要污染物是粉尘,目前采用的污控措施是喷淋降尘,暂未配套修建其他污染防治设施,年产沙石料45万吨。该公司办理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临时用地等手续。

现场调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现场查看走访,因部分公路未硬化,碎石生产、运输过程中确有扬尘,但群众反映“粉尘污染严重导致附近农田蔬菜不能食用,水库不能养鱼”情况基本不存在。2.矿区用地为浅丘灌木荒山(有临时用地手续),办公场所租用的是当地农户农房,公路修建、碎石开采过程中均不存在破坏良田等行为。3.该公司临时用地期限已到期,目前正在申请续办,且通过现场核实,该公司实际用地有超出批准用地范围。4.未发现有破坏、占用林地现象。5.企业各类手续较为齐备,不属于政府私自引进生产。6.企业虽有环评意见书,但未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擅自于20157月投入使用,属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62028条规定,现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对未批先投的违法行为,依重庆裁量标准,处510万元罚款。待环保验收通过后,才能开工生产。

2、区国土房管局通过现场核实,该公司实际用地已超出批准用地范围,已对其立案调查。

3、双凤镇政府责成企业切实加强安全检查、督察,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合川区)

1216日后新增办结3件,截止1223日,共计办结21件)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9

合川区草街镇草街子上有一个垃圾站,垃圾站离居民点不足2米远,垃圾站发出的臭味影响居民生活,同时垃圾站清理垃圾时间段一般是10天、半个月清理一次。希望相关部门对垃圾站进行搬迁。

合川

被举报的垃圾池位于老草街,是多年以前由集体修建,与一户农房共用一堵墙,容量较大、不易装满。平时由街道聘请的环卫工人及该区域垃圾收运员负责每天清理、冲洗垃圾池及周边环境,同时,街道环卫清运车每周对垃圾池垃圾进行两次清运。

经过现场调查,我们发现该垃圾池垃圾量并不多,但由于位置十分靠近居民点,仅与一户农房一墙之隔,垃圾异味易扩散。

基本属实

草街街道已组织人员对该垃圾池进行了拆除,并拉好警戒线,制作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不准在此倾倒垃圾,并在邻近位置设置了2240L垃圾桶,以便群众分类处理垃圾。同时,草街街道与社区、部分群众代表、反映人进行了联系沟通,群众特别是反映人对政府处置表示满意。

20

合川区合阳街道玉兰街位置生蚝王烧烤店排放油烟和噪声问题。来电人反映该烧烤店经常营业至凌晨45点,人为喝酒划拳、车辆行驶及其饲养的狼狗吼叫等噪声较大,同时反映烧烤店将烧烤架放置在人行道产生油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附近几家烧烤店都存在此情况。曾向阳光重庆、市长信箱反映多次,均称会进行整改,但一直未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对此情况进行调查,要求烧烤店搬迁或改为其他经营方式。

合川

经查,由于合州市场拆迁,在桂花街与玉兰街之间瑞山西路三星锦城D地块1600平方米成立瑞山西路市场,瑞山西路市场容量不够,将桂花街整条街设为临时菜市。玉兰街生蚝王处于菜市周边。玉兰街、桂花街、瑞山西路市场从业人员多为失业、待业人员计200余人。经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油烟污染环境和夜间噪音扰民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218日对玉兰街、桂花街等夜市烧烤摊位立即全部停业整改,整改期限为1219日至1223日。设有店铺且设置有烟道的摊位,必须在区环保局的指导下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验收合格后,证照齐全,方可营业。对无店铺且无法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露天摊位,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积极引导其向店铺搬迁。对生蚝王养狗,劝其弄走。目前业主已经把狗牵离。

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营业时间内的管理,教育业主文明经营和顾客文明用餐,严禁噪音扰民,严禁污染环境。按照既定“六统一、两维护、五不影响”的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不遵守管理规定者,依法查处并实行严格的“退出制”。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全面排查整改。按照统一部署,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夜市摊区存在的扰民、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损害城市形象等问题。本着以人为本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有效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积极加强功能区建设。针对夜市摊区成本底、利润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差、食品卫生差、从业人员要求经营地点位于繁华区域等特点,在办事处辖区内,市政和规划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着眼于长远,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生活、有效保护环境、有效发展夜市经济的原则,加快制订夜市摊区功能区设置方案,解决长效管理问题。

21

合川区合阳城街道瑞山西路玉兰街位置西路菜市场脏乱差问题。来电人反映其菜市场原规划为小区绿化地,后被合州实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承包给一私人老板(何中明)将树林砍伐后改建为菜市场,导致该处长期脏乱差和蚊虫滋生。曾向区政府和信访办反映过,区政府告知称该菜市场属临时修建,但情况持续十几年一直未得到解决。要求菜市场搬迁,恢复小区绿化地。

合川

瑞山西路市场的筹建是1999年由合州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从合川市三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购地修建石院五...九四个队的还迁房开始,后于2003年购得瑞山西路三星锦城D地块1600平方米,经请示合川市市场建设领导小组,按照2004年《合川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关于瑞山西路社区商务购物中心增设农副产品市场的批复》(合川商贸【20041号文)修建完成,市场修建完成后石院五...九四个队还迁房陆续竣工入驻。瑞山西路市场属于重庆市合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现任经理为何中明负责管理。

瑞山西路市场属于重庆市合州实业(集团)负责管理该市场,由于周边市民众多,菜贩也比较多,造成管理难度增大,市场方也努力完善设施设备,加大管理力度。由于监管方面和菜贩素质等问题,造成脏乱差现象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关于反映西路市场脏乱差和蚊虫滋生的问题,合阳城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加大对西路市场的清扫保洁,强化“四害”防治,已经开始整治。

2、市政执法大队、经发办、食药监所和合阳工商所,督促西路市场业主加大管理力度,避免产生其他方面的问题。

3、所属锦城路社区做好对市场周边居民的解释、引导工作。

4、市政执法大队、经发办、环卫所、食药监所和合阳工商所加大对辖区其他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避免相应情况发生。

5、关于要求市场搬迁的问题,我区正在研究规划新的菜市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合川区)

1223日后新增办结9件,截止1228日,共计办结30件)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22

合川区龙凤镇经塘村位置石庙子水库(又叫大石堡水库)内有人非法养鱼,严重污染水质。同时非法养鱼的人又在水库尾端修建了一个鱼塘,池塘内污水经常排入水库。

合川

20161219日上午,区水务局会同区环保局、龙凤镇相关负责人一起去到大石堡水库进行现场调查走访。现场查看水库周边环境较为整洁,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水面无漂浮物,无箱网养殖和打鱼船只。库尾由2条支沟汇入,其中1条修有一个简易鱼塘。调查组走访了负责该水库日常管理的龙凤镇经堂村2社社长刘勇、4社社长王远亮、经堂村村主任熊海波及库区周边群众,被调查人反映从未向水库投饵投肥,日常管理受镇、村两级监督,主要做好水面垃圾清理、杜绝肥水养殖、禁止垂钓等,现管理人按要求对水库进行生态养殖,每年投放不超过1000斤的鱼苗,每尾1斤多重的白鲢、花鲢及草鱼鱼种,库内鱼类生长缓慢,每年仅打鱼1次。以前水库垂钓现象普遍,现已基本禁止,但管理人员为劝阻垂钓行为时有纠纷发生。库尾鱼塘为当地管理人员于2014年自行挖建,主要目的是拦截上游100多户村民自溪沟排放的垃圾,管理人员在本鱼塘内拾捡垃圾较为方便,同时鱼塘对来水起到沉淀、过滤的作用,管理人员确认从未在此鱼塘内投饵投肥,周边群众反映未见向库内及鱼塘内投饵下肥的行为。

不属实

综合现场调查走访及查阅资料来看,龙凤镇大石堡水库不存在非法、肥水养鱼现象,库尾鱼塘未有污水排至水库。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跟踪大石堡水库水环境管理,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和龙凤镇共同发力,进一步加强大石堡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加强渔业养殖行为的监管,避免投饵养鱼,并开展不定期抽查;供水单位龙凤水厂切实加强水库水源地巡查力度,增大巡查频次,进一步确认水库是否存在养殖污染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3

来信人反映:合川区三汇镇星寨村10队的周江却一直在违法大量烧煤矸石。听闻烧煤矸石一要办环评手续,二要取得排污许可证,三要对煤矸石进行脱硫后再进行燃烧,四要对燃烧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烟尘经环保设施达标处理,经环保在线监控系统才能排放到空气,而我们10队这家企业除了办了环评手续外,合川环保局未要求其上并使用任何环保设施,也未对其环保监管,任由其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直接排放到空气中,严重污染空气、周边环境和附近住户的身体健康。现在普通农户连烧秸秆政府都不准,可我们这却可以大量不分白昼的非法烧煤矸石,可以一年烧二、三十万吨,然后销往重庆、四川。

希望领导们明察,给违法企业予以取缔并法办,并追究合川环保局失职渎职的责任。烧煤矸石的看到上级领导来检查,马上做出停工停产的假象,你们一走后又开始烧。

合川

经查,投诉人所称周江煤矸石烧制场所实为重庆市帝霸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星寨村6社,于20127月开始建设,201512月建成投入使用,建有烘干活化窑6座。主要从事页岩、煤矸石、石灰石活化加工,原材料为煤矸石和矿山弃渣,产品为水泥掺和料。该公司环评等手续齐全,并办理了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161219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对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改。

经查,该企业配套修建有一套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小时的湿式碱法脱硫除尘器,并对原料堆场采用加盖封闭的方式进行处理。该公司自建成投产,一直是合川区环保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业,20169月合川区环保局配合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过现场执法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投诉人所说的合川区环保部门未对该公司实施环境监管情况不属实。经核查,该公司正对照整改要求逐一进行整改,一是已采用不锈钢门对燃烧仓隔离篷布进行了更换;二是对破碎作业间进行了搭棚遮盖;三是对露天堆存在厂区内的原材料进行了喷淋和遮盖,同时修建了相应的围堰;四是对雨污分流系统进行了整改,新建了相应的废水存积池,废水循环使用;五是该公司对厂区内未硬化和裸露的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止扬尘污染;六是该公司按整改要求在现有脱硫设施基础上,再增建一套脱硫除尘设施,预计新增的脱硫除尘设施在20171月底之前可以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

不属实

1、源头预防,控制污染。现场责令该公司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从源头切断污染源。

2、强化宣教,增强意识。对该公司加强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理念;同时,向周边群众进行了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

3、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加强对该公司整改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相关环保管理措施,加快新增脱硫除尘设施的建设进度,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三汇镇及相关部门加大对该企业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区环保局将强化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厂区周边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4

合川区钓鱼城办事处思居水厂负责人:周云兰。地址:合川区钓鱼城办事处思居场镇靠近嘉陵江边场镇生活排水口取水。日供水约300吨,用户约有500余户。重庆云升饮料厂使用该水厂自来水。该水厂生产设施简陋,无消毒系统,未在供水主管部门、防疫部门、水利部门登记,多年来,未取得上级部门许可,不征收排污费、不交取水费,非法向用户出售未经检测的自来水。该水厂的污水直接向江中排放,我们经常吃到浑浊有异味的自来水。重庆云升饮料厂生产的饮料向西部地区农村出售,请查处。

合川

20161220日上午,区水务局、钓鱼城街道对合川区思居自来水厂进行检查,该水厂在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等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缴纳相关的行政规费,其中:区水务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渝合)字〔2012〕第007号”,有效期限2012412日至2017412日,20164月向区水务局缴纳了水资源费;区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编号为“渝卫水证字〔2007〕第500117000006号”,有效期限2015714日至2019713日。通过对厂内生产设施设备调查,发现水厂内的制水设施设备陈旧,年久失修。对水厂取水口进行调查时,发现水厂取水口下游约700米有排水口一处,为思居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取水口上游直线距离270米,有1条天然形成的雨污混流沟渠。20161221日上午,区水务局、钓鱼城街道对水厂排污口进行调查,其排污口在厂区围墙外,直接排入市政道路排水沟,然后流入取水口上游沟渠内。随后,在思居村2社,随机入户调查了2个用水户,均反映近1年来水厂自来水无异味,偶尔发生水浑浊现象(涨水期间)。

20161220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重庆云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SC10650011711149”,有效期为2021113日。该企业产品用水系合川自来水公司二分厂供给,并按照饮料的生产工艺,要对该自来水进行净化处理,使其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的要求(即达到直接饮用水的要求),才用于饮料生产;而合川区思居自来水厂的自来水,则只用于设备、设施、地面的清洗、清洁。

20161221日,区环保局则对合川区思居自来水厂取水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其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此外,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划分方案及渝府办发〔201619号印发了《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合川区思居水厂未纳入合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

部分属实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综合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市政园林局、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质监局、钓鱼城街道等单位意见,针对合川区思居自来水厂和重庆云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将按如下意见迅速解决。

1、将合川区思居水厂水源地新增入合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

2、对合川区思居水厂进行整顿,督促企业主对水厂设施设备和管网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3、重庆云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使用双水源进行生产,要求其采用单一水源,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控制。

4、对天然形成的雨污混流沟渠进行整治,将沿途的生产生活废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25

来信人反映:合川区城北大道新妇幼保健院附近,东津沱希尔安药业附近,合川工商职业学院附近滨江路以及其他偏僻地方经常有吸粪车随便打开窨井盖向排水井里面偷排粪水,有时一天倒好多次。一些无良司机前脚吸完粪水,后脚离开时找个隐蔽地方就把粪便污水就地处理。对合川区城市粪便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维护的相关建议:一、加强运维企业管理,规范清掏行为。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从事清掏作业,违规作业要依法查处。二、环保、环卫、城管、案件应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依据相关法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规范化粪池清掏和粪渣清运行为,真正做到把污染终结在源头。三、建立长效机制。将粪便处理设施监管、监测工作纳入城市长效管理。

合川

合川城区现有化粪池1760口,均委托重庆市合川区陆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周家庄环境卫生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新洪泉环境绿化有限公司、重庆聚佳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源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化粪池清掏及安全监测。5家公司均配备了吸污车,具有从事相关作业的资质,作业人员参加了重庆市粪便处理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有从业资格证书。

合川城市化粪池污物采取与合川污水处理厂联合处理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将化粪池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合川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粪渣等固体废物运送至合川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我区化粪池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由责任单位聘请专业公司负责有害气体监测和清掏工作,辖区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经调查,在城区部分路段,确实存在极少数吸粪车驾驶员,为了节省时间,违反市政部门管理规定,就近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粪水的情况。来信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区政府责成区市政园林局于2016122116:30召开了由城区各街道(环卫所)、5家清掏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会上对环卫处及各街道环卫所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对存在问进行题深刻反思,并对投诉反映问题,对照工作职责标准,对当前整改及后期规范管理进行了安排。一是督促化粪池清掏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和监管制度,加强对不按规定作业、乱倾倒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二是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对群众投诉整改不到位的,由各街道按照《化粪池安全监管和清掏协议》扣除承包作业经费,问题严重的,屡犯不止的解除协议。三是各街道做好倾倒洒漏地段路面的冲洗,消除恶臭气味,做好附近群众解释工作。会后,区市政园林局对5家清掏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化粪池安全监管、化粪池清掏规范作业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严格作业规范。要求清掏单位必须具有专业资质,清掏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清掏要求规范作业,作业现场设置规范围档,禁止就近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粪水。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各街道全面落实化粪池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化粪池安全管理,督促各清掏专业公司加强有害气体监测,杜绝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由环保、市政、街道等单位参与的联合巡查执法机制,严厉处罚乱倾倒行为。建立退出机制,对屡犯不止、不按要求作业的化粪池清掏公司实施清退。完善考核机制,将粪便无害化处理纳入城市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街道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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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高马村六组位置一家养牛场,常年存栏量约200多头。该养牛场建在一个山坡上,3年来其粪便污水直排,顺着水沟流到附近农田和村民院子里,引来大量蚊虫苍蝇,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合川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场位于合川区大石街道高马村六社,养殖户李永前于201412月与曹沛签订租用曹沛已建成的养牛场从事肉牛饲养,圈舍面积约1200余平方米,设计可养殖存栏肉牛150头。

20161223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现有存栏肉牛11头,养殖废水配套处置设施有:牛粪堆场2亩、沼气池100立方米、高位池10立方米,综合利用为高粱、牧草和油菜地共计312亩。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养殖场修建有牛粪堆场约2亩,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不规范,采用水泵直接向土地浇灌,天气炎热时易引起蚊虫滋生;二是养殖场未办理畜牧、环保等相关手续。

基本属实

1、加强宣传教育。对养殖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了其环境保护的意识。

2、强化督促整改。要求养殖场立即对现有的肉牛加大转运力度,对所排粪污进行清运综合利用。在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的情况下不得投入养殖。目前,该养殖场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对圈舍的11头肉牛进行了出售,对牛粪堆场周边收集的少量废水,使用提升泵进行综合利用还田。

3、加大指导力度。区畜牧兽医中心和大石街道现场进行整改指导,促进综合利用。

下一步,我区将强化属地管理和联合执法,加大日常巡查和跟踪检查力度,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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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荣军路江城工业园内华亚家私门业部排放废气和噪声问题。称工厂24小时进行生产作业,生产过程中噪声较大,且排放类似于甲醛的油漆味,气味难闻,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此情况已存在3个月以上,称督查组检查期间,工厂改为夜间生产。希望进行详细调查处理。

合川

经查,该公司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肖富军。一期于2005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办公座椅、教学家具的生产。二期于20158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套装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粉尘、噪声。

该公司一期依法办理了环评”“三同时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二期在2016年因未严格执行三同时被区环保局进行过处罚,并责令整改。201611月整改完成后,申领了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119日至2017118日(渝(合)环临建证CQLJ2016061号)。

20161223日,我区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期正常生产,二期未生产。执法人员核查了公司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勘察了企业周边环境,走访了周边企业。经查,该公司一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但存在危险废物堆场不规范,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二期套装门生产车间虽已停产,但车间外有粉尘外排的痕迹;经试机,废气和除尘设施运行时发出的声音较大,据判断,污染扰民是由重庆华亚家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家私) 二期套装门车间造成。

基本属实

1、加强了对华亚家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

2、依法责令华亚家私立即对危险废物堆场进行规范化整治,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

3、责令华亚家私对二期产生噪声的设施和存在粉尘散排的环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需报经环保部门同意,并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格依法对华亚家私进行日常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严肃查处。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区环保局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跟踪检查,加大企业整改督促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环境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达到环保要求。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强化环保、工业园区管委会、街道、周边企业、周边群众的联防联控,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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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南津街430号渝丰小区安置房62单元7-3出租给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为食堂。7-3住户每天早上至中午炒菜产生的油烟和抽风机的噪声影响该栋楼住户生活。

合川

合川区南津街430号渝丰小区62单元73确为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食堂。该食堂每天仅中午供餐,就餐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该食堂于每天上午11:00左右开始炒菜,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抽入烟道,不存在散排污染问题。但由于抽油烟机功率略大于一般家用抽油烟机,存在一定噪音。

部分属实

已于20161224日对该食堂做出关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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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阳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高阳路1069号,临近嘉陵江,污水最终也排入到嘉陵江,嘉陵江很多水域是重要的取水点,情况堪忧。目前,重庆华阳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在环保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公司领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2、生产线跑冒滴漏严重;3、排污管道没有按照要求做防渗漏处理;4、雨污没有严格分流;5、修建的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

合川

经查,投诉人投诉的企业为重庆华阳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合川区工业园区,法人代表张华,从事电梯配件生产。目前,该公司生产废水为喷涂车间产生的脱脂清洗废水和磷化清洗废水,配套修建有一套日处理能力8立方米的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日处理量约1.5立方米。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和临时排污许可证(CQLJ2016067号)。

20161223,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到华阳电梯进行了现场核查,到达现场时华阳电梯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随污水管网进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投诉人所反映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污水排入嘉陵江情况不属实。

华阳电梯喷涂车间排污沟已做硬化处理,排污沟设置于车间内部,污水治理设施位于车间旁边,上方已搭建雨棚,现场未见跑冒滴漏迹象,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此外,华阳电梯已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不属实

1、加强环保宣教。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话,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员工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水处理站工艺上墙公示,规范环境日常管理行为。

2、落实专人监管。要求该公司安排专(兼)职人员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好设施运行及维护台帐。

3、做好日常巡检。要求该公司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加强跟踪督查。相关部门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达到环保要求。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区环保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日常监管,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坚决、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厂区周边企业、周边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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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清平镇横担村原杨柳坝煤矿位置平兴矸砖厂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同时燃煤排放浓烟。举报人反映该厂夜间生产时使用粉碎机等,产生巨大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合川

经核实,被投诉单位实为合川区清平镇平兴矸砖厂,该厂始建于1992年,从事煤矸砖生产,该厂主要污染物为制砖烧结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目前配套有一座双碱法脱硫塔收集处理此烟气。该厂办理有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317日。

20161225日,我区到该厂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核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原料粉碎设备和砖坯成型设备未运行,烘干窑和隧道窑正常运行),脱硫塔正常运行,制砖烧结烟气收集治理效果良好,无烟气散排情况。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外排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外排烟气未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相关限值。经查,其产生粉尘污染原因是厂区物料堆放凌乱、场地散落物料较多以及场地未完全硬化而引起的扬尘;产生噪声污染主要原因是原料粉碎设备安装位置未进行密闭;现场还发现脱硫塔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

基本属实

1、强化宣传教育。与平兴矸砖厂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向其进行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其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令立即整改。要求平兴矸砖厂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场地清扫、物料规整和洒水抑尘工作,对原料粉碎设备加装降噪垫并使用隔音材料密闭,并完善脱硫塔设施运行记录等。

3、调整作业时间。针对群众反映的平兴矸砖厂夜间破碎噪声较大的问题,要求该厂调整原料粉碎设备运行时间,禁止禁止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运行,从源头上防止噪音扰民的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区将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监察频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属地管理。由清平镇负责加大对该企业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进度,监督企业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厂区周边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群众监督与政府监管的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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