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5-001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载体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6-23 | [发文时间] | 2025-06-23 |
[标 题] | 审查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审查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echuanhbj@163.com,传真:023-42745123,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屏路91号,邮编:4015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旁路灰水洗除氯及可燃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减碳技改项目 |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大庙村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环科博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座可燃废弃物预处理中心,内设破碎机、风选机、输送机等设备,对无异味的可燃废弃物进行预处理;有异味的可燃废弃物依托现有的固废处置车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可燃废弃物依托固废处置车间皮带输送入窑处置,项目建成后新增可燃废弃物规模3.8万吨/年,并增加可燃废弃物的种类。同时,本次依托现有的污泥车间协同处置动物粪便(猪粪、鸡粪等)0.7万吨/年。此外,本次在使用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企业现用的替代生料类固废和替代混合材类固废的种类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另外,本次配套建设1条旁路灰水洗除氯生产线,包括水洗脱盐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及附属设施等,形成旁路灰处置能力25 t/d,氯化钾副产品达到相关产品标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使用。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旁路灰水洗脱盐及蒸发结晶系统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旁路灰二级逆流漂洗工序;可燃废弃物预处理中心和固体废物处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定期抽排至污泥仓入窑焚烧处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内废水定期抽排至污泥仓入窑焚烧处置;污泥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渗沥液收集至污泥仓入窑焚烧处置;化验室玻璃器皿前两次冲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第二次冲洗后的化验室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后回用于生料磨喷水、熟料降温喷水、循环冷却水补水等。企业应加强对铅、汞、镉、铬、砷、铊、锑等重金属的监控,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应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铅、汞、镉、铬、砷、铊、锑等按月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可燃废弃物预处理中心产生的粉尘经新建布袋除尘器处理,旁路灰接收仓粉尘经新建仓顶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后分别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体废物处置车间废气和污泥车间废气正常情况下负压收集后送至窑头焚烧处置,停窑时固体废物处置车间废气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污泥车间废气一并经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窑尾烟气经现有“SNCR脱硝+SCR脱硝+袋除尘+湿法脱硫”装置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水泥行业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氨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总有机碳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后经1根98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盐酸储罐间挥发废气在储罐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等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等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限值要求,硫化氢等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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