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5-00360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载体分类]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5-11-28 | [发文时间] | 2025-11-28 |
| [标 题]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合环改〔2025〕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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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办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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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编号 |
被责改主体 |
事实依据 |
责改要求 |
责改机关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作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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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环改〔2025〕32号 |
重庆鲸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在线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未及时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上进行标记,未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也未开展手工监测,未能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改正违法行为 |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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