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5-001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载体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6-10 | [发文时间] | 2025-06-10 |
[标 题] | 2025年6月10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合环改 〔2025〕5号 |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办理情况表
决定书编号 |
被责改主体 |
事实依据 |
责改要求 |
责改机关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作出时间 |
合环改〔2025〕5号 |
重庆锐致龙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不能提供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及备案资料,未在重庆市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平台对异常数据进行标记的情况,存在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
立即改正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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