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5XF/2024-0029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9-04 [发文时间] 2024-09-04
[标 题] 2024年9月4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公示(合环(执)责改字〔2024〕67-68号)

决定书编号

责改主体

事实依据

责改要求

责改机关

决定作出时间

合环(执)责改字〔202468

重庆兴渝湘实业有限公司

2024628日,RTO废气处理设施新风平衡口处有明显油漆气味的废气未经处理排出,存在未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8月29日

合环(执)责改字〔202467

重庆兴渝湘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至31日存在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违法行为。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8月29日


分享文章到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