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2-26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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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合川府办发〔2025〕21号)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纵深推进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全年开展学习研讨 2次。通过班子成员领学、专题培训、支部学习、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学院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向全体干部职工延伸,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法治讲座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水利法治建设全过程。全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二是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年度专题述法,各班子成员主动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并进行专段论述。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全年无新增行政诉讼案件。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是统筹推进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利用办公楼LED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持续播放法治宣传标语、视频和典型案例,营造了“抬头见法、处处学法”的浓厚氛围。2025年向区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例,发挥了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落实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要求。定期开展文件清理,2025年以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0件。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涉法信访及突发事件处置,有力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评估解读。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文件。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做好政策解读、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有效提升政策回应效果。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在修改规范性文件前,必须进行届满评估报告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修订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依据。全年我局在政府官网解读政策文件共1件。
一是改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配置1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并构建起以本单位法律专业人才为核心、外部法律顾问协同参与的审查团队,有效保障了审查质量的持续提高。通过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重点对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所有审查意见均得到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事项一律不予上会审议。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未擅自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事项,从未违法减损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或额外增设义务。严格遵循《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除涉密内容外,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二是加强动态清理和备案管理。围绕涉水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全面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动态清理与长效监督机制。在年度清理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和实效性原则,对全区范围内现行有效的涉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排查、逐件审核与科学评估。经细致梳理与合规性审查,共确认涉及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依据当前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结合管理实际需要,经综合研判,该8件文件均内容合法、程序完备、适应现实管理要求,决定予以全部保留并继续执行,确保涉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有序与制度延续性。
一是不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镇街承接能力和实际管理需要,及时优化并公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局选派5名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执法骨干,分片区下沉至各镇街,通过现场指导、案例教学、流程规范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支持与监督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履职效能。
二是全量入驻“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全流程入驻,确保执法工作在线运行、全程留痕。全年依托该平台累计发起并完成行政检查任务62项,“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达100%,实现了任务派发、现场检查、结果录入、过程监督的线上闭环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执法透明度,推动行政执法向智慧化、精准化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与公信力。
(五)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题自查自纠及水利行业规范性执法测评,建立线索排查登记台账和问题清单。经排查,我局不存在乱检查、乱处罚、违规异地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轻微免罚”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与考核,组织执法人员线上培训1场次,参训人员39人次;参与上级部门线上培训1次,参训人员4人次,线下培训1次,参训人员2人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六)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针对区司法局案卷评查反馈问题,组织人员开展全系统案卷评查“回头看”,自评自查案卷33件,发现问题5类。对发现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坚持杜绝日后再犯类似错误。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全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7件、检察建议1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75件和群众投诉举报190件。
二是提升行政复议监督实效。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执法监督反映的问题。本年度无新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对往年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查找执法短板,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持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政府合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在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建立合同管理全流程机制,涵盖签约前合法性审查、履约风险评估及履行过程动态跟踪等关键环节。全年累计完成28份重大政府合同的合规性审核与风险筛查,识别并提示各类法律及履约风险点100余项,为合同条款完善与履约监督提供了针对性建议。通过系统化、前置化的风险管控,切实提升了政府合同的规范性、安全性,从源头降低了合同争议与潜在诉讼风险,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与采购活动的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着力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组织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聚焦项目履约、政策兑现等关键环节,系统排查行政协议履行、承诺事项落实等情况,全面梳理信用风险点。2025年对各项合同约定、政策条款进行跟踪督查,未出现新增违约或失信问题。在项目推进和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事前约定,依法依规履行给付、审批、服务等义务,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政务诚信环境。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单位协同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经法律审查与风险评估,确保依法科学决策。
(二)抓实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与干部培训体系,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结合主题教育深化学习成效。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员法治理论考试,确保通过率100%。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年内开展水利依法行政专题培训3期、覆盖48人次,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印发年度普法任务清单,以《长江保护法》为核心,统筹开展涉水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等宣传教育,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三)深化依法治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运行机制,夯实决策基础。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为核心,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前置要求,确保各项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有效。二是从严把关,提升文件与合同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加强备案审查力度。2025年,累计完成28项对外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并针对性提出法律建议,有效防控风险。落实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8件均予以保留,并对2件政策性文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三是加强资格管理,规范执法主体。持续加大水利领域执法整治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我局共有29名持证执法人员,均通过年度审验,无违法不良执法记录。四是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执法公正。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无执法人员因执法过错被追究责任,未发现越权执法、执法犯法等行为。领导班子及执法队伍廉洁自律,未发生职务犯罪,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五是聚焦程序规范,统一执法尺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与结果依法公开、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处罚决定必经法制审核。严格依照《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们清醒认识到,对标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
一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理论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不足。虽然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多停留在表面理解和传达层面。缺乏结合水利实际工作的深度研讨。部分干部仍存在“重业务办理、轻法治程序”的惯性思维,在处理涉水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水事纠纷时,习惯于依赖传统经验,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合法性审查把关不严,法治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查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一方面,审查介入时机滞后,往往是在决策草案基本定型后才进行“事后补票”,导致审查容易流于形式,难以阻断实质性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我局法制审核力量薄弱,与繁重的审查任务不匹配,在面对复杂的水利工程项目、行政协议等专业性极强的事项时,法制机构人员专业能力存在短板。此外,法律顾问参与流于表面,往往仅限于在文件末尾“签字背书”,缺乏对决策核心环节的实质性研判。在审核过程中,多以口头交流代替正式法律意见书,提出的书面法律建议少、针对性建议更少,多是一些原则性的合规表述,未能就潜在的法律风险点提出具体、可操作的修改意见和法律依据,导致法制审核难以发挥应有的风险预判和防范作用。
三是执法改革存在堵点,“管执协同”机制运行不畅。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中,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监管机制仍存在运行不畅问题。一方面,我局与镇街之间的职责边界虽然在纸面上已厘清,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导致案件线索移送不及时、反馈滞后,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脱节现象。另一方面,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有薄弱环节,特别是执法支队撤销后,我局一线执法力量被削弱,部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能力有待加强,案卷质量、执法记录设备使用等与“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的精细化、标准化还有差距。
四是决策程序执行不严,制度建设存在“重制定、轻评估”倾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存在形式化倾向,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例如,在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环节,往往局限于内部征求意见或简单的公示,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做得不到位,导致部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打折扣。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尚未健全,"重制定、轻评估"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制度未能及时适应改革发展和监管需要,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需要持续评估优化。
五是风险防控基础不牢,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安置、水资源管理等易引发矛盾的领域,风险预判和源头防控机制不完善,往往是在矛盾激化后才被动介入,导致工作陷入被动。在信访和行政应诉工作中,虽然败诉率较低,但反映出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释法说理不充分、沟通解释工作不到位,未能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同时,水事纠纷调解力量较为薄弱,专业调解人员配备不足,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需要加强。
六是长效机制还不够稳固,制度执行力有待强化。部分整改措施刚刚落地,相关的配套考核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还未完全跟上,制度执行的刚性不足。对于一些容易反弹回潮的问题,缺乏常态化的“回头看”和硬性的约束手段,存在整改成果“一阵风”过后问题卷土重来的风险。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学思践悟。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把控法治审核关口。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与后评估常态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重点优化合法性审查流程,坚决杜绝“事后补票”,确保法制机构提前介入决策酝酿全过程。加强法制审核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机制,推行书面法律意见书制度,要求法律顾问聚焦风险点提出具体、可操作的修改建议,切实发挥其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防火墙”作用。
三是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完善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模式,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水利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和行为规范,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内部执法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针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对自查发现及后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持续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强化督查问效,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相关考核,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和制度建设成果落地生根、发挥长效。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联系人:荣晓康;联系电话:42747006 )
抄送:区委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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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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