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76A/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水利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2-22 | [发文时间] | 2024-02-22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
2.拟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职能科室和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水利工作安全生产。
3.负责对全区的水库、水电站、水厂等已成水利工程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技术指导。
4.协助应急部门、当地镇街和事故发生单位对水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5.负责水利安全文明施工的投诉、处理和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
6.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7.组织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8.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9.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并开展调度演练和组织实施。
10.指导编制防御旱灾预案,指导山洪灾害防御、洪水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11.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
12.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全区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建议。
14.组织发布全区水文土壤墒情信息、情报预报,组织指导全区江河及重要水库的雨情、水情、汛情以及重点区域的旱情预测预报。
15.负责对外提供水文资料等事项的审查。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置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科、防御科、安全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93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2.24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5.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7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2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5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2.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5.2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3万元,比2023年增加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3万元,比2023年增加42.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万元,比2023年减少3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安监执法、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47万元,比上年增加8.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云龙 联系方式:023-427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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