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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76A/2024-0003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水利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8-06 [发文时间] 2024-08-06
[标 题] 合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办理结果情况表(7月16日—8月1日)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合川水罚〔2024〕第12号

重庆市合川区煌竹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煌竹肉牛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太和镇木莲村7社、9社的煌竹肉牛养殖项目(又名彭大河养殖场项目/太和镇肉牛养殖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建成,用途为规模化肉牛养殖,主要建设内容为牛圈、化粪池、沼气池、住房等。该项目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为9763平方米,依法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该公司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合川区水利局于2024年3月6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限该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手续,该公司至2024年7月29日仍未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补编报工作。

罚款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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