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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76A/2024-0001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载体分类] 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合川区水利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3-15 [发文时间] 2024-03-1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办理结果情况表(3月1日—3月15日)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合川水罚〔2024〕第4号

重庆渠江水务有限公司

重庆渠江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全年共取水79094立方米,而该公司2023年年取水计划水量为30000立方米,全年共超计划取水49094立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参照《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渝水〔2016〕197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合川区水利局对重庆渠江水务有限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2000元整(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罚款22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

20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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