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南园路542号
联系电话:023-42747633
政府网站: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slj/
张德建
党委书记、局长
张尊华
党委副书记
唐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亚军
副局长
颜艳
党委委员
王建中
高劲松
二级调研员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本地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河道砂石资源和水能资源。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镇(街道)供排水工作和污水处理等工作。
三、负责水利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及招投标工作;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区河长办日常工作;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区内跨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重要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移民后期扶持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含三峡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含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综合协调处理水库移民(含三峡移民)搬迁安置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审核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负责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镇街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和监督。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和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情教育和水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促进智慧水利发展。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防洪法相关职能。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一、办公室
承担党务、政务、事务、会务及机关日常运转等管理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负责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材料撰写工作;负责机关设施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机关和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职工考核、职称、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水情教育、水文化、水利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成果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水利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计调查;指导水利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协调水利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三、政策法规监督科
指导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水法律法规宣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区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查和水行政执法。指导协调水利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督促检查重要水利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或参与党委、行政重大事项督察督办;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水利行业信访稳定工作,综合协调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信访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水事纠纷;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组织协调水利建设目标考核。组织开展水利行业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
四、水资源管理科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
五、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
组织协调水利行业行政审批事项;执行行政审批相关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指导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组织指导水利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组织协调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统筹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统计水利项目建设质量、进度。组织协调水利项目招投标及监督管理;指导非招标水利项目规范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六、供水排水科
负责计划用水、安全供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指导场镇供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等工作。
七、河长制工作科
负责贯彻落实河长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承担河长办日常工作;承办区级河长会议;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制定落实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区级河库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镇街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河长制责任;协调解决全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中重大事项和河长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协调跨省、区(县)及镇街河流的统一治理和保护;指导部门(单位)间河长制工作的协作配合;指导培训下级河长及单位开展河长制工作。
八、河道管理科
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河道的水域、岸线、河堤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管护范围的确权、定界。组织指导区管河道的综合治理、开发与保护;监督管理河道管理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和砂石开采;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
九、水利水电科
组织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全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重要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已成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洪调度和除险加固。制定全区电力提灌网络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区电力提灌站的维修、改造和管理。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的安全管理和多种经营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农村水电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协调农村水电行业管理工作。
十、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十一、移民工作科
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日常事务;制定移民后期扶持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协调、指导镇街对移民身份的摸底、核定、登记、申报工作;指导镇街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镇街确定移民(含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方式、兑现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综合协调处理移民(含三峡移民)搬迁安置中的遗留问题。负责移民后续项目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移民后续项目综合协调与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审核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负责移民培训就业、对口支援与经济合作等工作;负责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11000956号
渝公网安备500117025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