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6来源: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赋予了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对法律援助案件管辖权争议处理的3项新职能。
为了承接好新条例赋予的新职能,立法期间,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就提早介入、提早准备、提早行动,按照要切实抓好“规模、质效、特色、创新”的要求,不断转变思想观念,紧贴发展形势,力求工作突破,以奋进姿态迎接新机遇新挑战。2024年,市法律援助中心重点从明晰法律援助案件管辖权限、加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管理、抓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探索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四个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转变。
明晰两级管辖权限
压实办案职责
联合印发文件,会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研究规范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管辖工作,2024年1月9日,推动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管辖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区县(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分级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强化沟通协作,中心负责人结合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实施工作办法》等要求,实地走访了全市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及各分院和部分公安机关,与相关负责人就法律援助案件管辖权变化后如何加强协作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明确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权利告知、申请转交、案件办理等。2024年,因受理范围调整,共增加案件受理数599件,其中公安机关增加3件,检察机关增加176件,审判机关增加420件。
强化人员培训管理
锻造专业队伍
选好才,出台《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在全市各律所中公开优选了200名社会律师,经部分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推荐,增补63名社会律师,将其纳入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库进行统一调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练好兵,组织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市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加强对《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的学习理解;分黔江、涪陵、万州3个片区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召开座谈交流工作会,集中学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则》,总结分析案件办理工作,掌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标准。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25件,较2023年增长161.75%。其中,刑事案件776件,民事441件,行政8件,办结的民事行政案件为受援人避免损失或者取得利益725万余元。
抓实案件质量评估
督促履职尽责
抓评估培训,从法律援助志愿者库中优选117名律师担任评估专家,采用“对标对表培训+现场实操评估”模式,统一评估标准和要求,评估专家经培训合格后才能开展评估工作。
抓两级联动,采取区县自评、市级抽评方式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圆满完成3024件区县自评案件、1681件市级抽查案件的评估工作,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抓督促整改,从会见(约见)受援人、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梳理出8类主要问题,深入剖析了案件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印发评估情况通报,督促相关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做优法援服务
重协作,与市一中法院、市检察院一分院建立“命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扩大了受援范围。2024年,共受理该类案件26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参加“敬老月”活动
搭好台,与重庆海事局等单位签订《重庆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合作共建机制》,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律师进军营、送法到乡村、普法进监狱、到机关、到国有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讲7场次,为船员、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抓特色,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以评代训方式,组织部分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人员开展市级层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共参评575件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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