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05来源:区司法局
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2款规定:“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放宽了女性维权的事项范围,将妇女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全部纳入援助范围,只要满足经济困难条件任何案由都能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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