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17来源: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我区为方便群众,通过愉快办将住房(家庭商品房不超过1套、还迁房可有2套、商铺不能有)、车辆(家用小汽车不能有,营运车除外)等大额资产、家庭人均收入(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下、城市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家庭支出(重大疾病等长期刚性支出)纳入审查,申请人只需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无需提交经济状况证明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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