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50L/2021-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1-09-18 | [发文时间] | 2021-09-20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日常行为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根据《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渝司发〔2020〕56号)文件,结合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及执业人员。
二、抽查比例
根据检查对象不足10个的,抽查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今年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鉴定所的抽查比例分别按40%执行。同时,被抽中机构的执业人员按比例同步接受执法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1年9月下旬。
四、抽查内容
根据渝司发〔2020〕56号文件附件1《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清单》、《重庆市合川区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合川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及2021年工作中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件。
五、抽检方式及结果运用
1、按照年度抽查计划,按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名单。
2、在合川区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参加执法检查人员名单。
3、实地查阅被检机构档案资料及执业人员办案卷宗。
4、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区司法局将对检查结果在区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5、区司法局将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帐、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将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接受处理处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6、随机抽检结果将与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
六、分值设定及标准
1、机构总分值为100分,由所和执业人员二部分组成(所60分,执业人员40分)。机构实际得分为:所检查得分+随机抽检执业人员得分的平均分。
2、机构总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3、执业人员32分及以上为合格,24分—31分为基本合格,23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工作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内全体执业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随机抽查中,检查人员除实地查看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的日常管理资料外,还将按比例检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2021年度案件管理平台办结案件的卷宗归档材料,全体执业人员务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律师事务所)
3.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律师)
4.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
5.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6.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司法鉴定所)
7.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司法鉴定人)
8.“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时间安排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具体抽查内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2021年度区司法局随机抽查律师事务所001 |
1.是否存在未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情况、未开具发票等情况。 2.是否有违反公平竞争、低价收费、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情况。 3.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
全区律师事务所 |
40% |
2021年9月下旬 |
5.对代理案件是否存在代理不尽责等有关情况。 6.对代理案件是否违反利益冲突。 7.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 8.是否存在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
被抽机构律师 | ||||
2 |
2021年度区司法局随机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002 |
1.基层法律服务所实际住所地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的情况。 2.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全区基层法律 服务所 |
40% |
2021年9月下旬 |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情况。 5.履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
被抽机构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 | ||||
3 |
2021年度区司法局随机抽查司法鉴定所003 |
1.是否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 2.是否在执业场所公示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人(姓名、职称、执业类别和执业证号)、收费项目和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 3.是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质量管理、鉴定讨论和复核、鉴定文书签发等制度)。 |
重庆市合川司法鉴定所 |
40% |
2021年9月下旬 |
4.是否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 5.是否按照规定或约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6.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是否规范 |
被抽机构司法鉴定人 |
附件2
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律师事务所)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项目 |
具体抽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扣分 |
得分 |
1 |
2021年度区司法局随机抽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001 律所:总分占比60% 律师:总分占比40% |
律所 60 |
1.是否存在未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情况、未开具发票等情况。 |
15 |
接受委托未登记,一件扣1分;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一件扣1分;收费未登记,一件扣1分;收案未开票,一件扣1分。 |
||
2.是否有违反公平竞争、低价收费、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情况。 |
15 |
律所无相关管理制度,扣1分;查律所收费登记台帐,低于正常收费标准,一件扣1分;有有效投诉的,扣15分。 |
|||||
3.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 |
15 |
未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机制,扣1分;有有效投诉的,扣15分。 |
|||||
4.是否存在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
15 |
没有明确律所主任及合伙人职责,扣2分;律所主任(负责人)没有承担起律所的具体管理责任,扣2分;主任(负责人)未亲自定期组织召开合伙人会议,扣2分;主任未定期召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工作会议,安排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扣1分,未亲自加强行业纪律教育和工作监管,扣1分;主任未带头支持和参加律所及公益活动,扣2分;主任未对合伙人工作职责进行监督落实,扣2分;合伙人对主任管理缺位没有及时指出,扣2分;因律所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5分,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
|||||
律师 40 |
5.对代理案件是否存在代理不尽责等有关情况。 |
10 |
查律师办案卷宗,无风险告知,扣1分;无授权委托扣1分;未签订代理合同扣1分;未收费发票扣1分;无谈话笔录,扣1分;无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扣1分;无代理词、辩护词,扣1分;无办案小结,扣1分;无当事人对办案意见反馈,扣1分。电话回访当事人不满意,扣10分,基本满意,扣2分。 |
||||
6.对代理案件是否违反利益冲突。 |
10 |
查登记在册案件是否有律所负责利益冲突审查人的签字单。没有的,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 |
|||||
7.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 |
10 |
一是律师自行承诺;二是通过网上联动随机抽查审核,发现一个扣10分。 |
|||||
8.是否存在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
10 |
向区法院、区仲裁庭发放征求意见公函,了解律师是否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发现一个扣10分。 |
|||||
合 计 |
100 |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 、 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附件3
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律师)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项目 |
具体抽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扣分 |
得分 |
1 |
2021年度区司法局 随机抽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001 律所:总分占比60% 律师:总分占比40% |
律师 40 |
5.对代理案件是否存在代理不尽责等有关情况。 |
10 |
查律师办案卷宗,无风险告知,扣1分;无授权委托扣1分;未签订代理合同扣1分;未收费发票扣1分;无谈话笔录,扣1分;无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扣1分;无代理词、辩护词,扣1分;无办案小结,扣1分;无当事人对办案意见反馈,扣1分。电话回访当事人不满意,扣10分,基本满意,扣2分。 |
||
6.对代理案件是否违反利益冲突。 |
10 |
查登记在册案件是否有律所负责利益冲突审查人的签字单。没有的,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 |
|||||
7.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 |
10 |
一是律师自行承诺;二是通过网上联动随机抽查审核,发现一个扣10分。 |
|||||
8.是否存在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
10 |
向区法院、区仲裁庭发放征求意见公函,了解律师是否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发现一个扣10分。 |
|||||
合 计 |
40 |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 、 被抽检律师签名:
附件4
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项目 |
具体抽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扣分 |
得分 |
2 |
2021年度区司法局 随机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002 总分占比60% 总分占比40% |
基层法律服务所 60 |
1.基层法律服务所实际住所地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
20 |
核查所执业证信息,不一致扣20分。 |
||
2.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情况。 |
20 |
未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开展政治学习,扣1分;未开展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扣1分;未开展执业警示教育,扣1分;未及时学习市区下发的文件,扣1分;未及时向全体执业人员传达主任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等,扣1分;未组织召开年度考核会议,扣1分;未要求执业人员进行年度述职和测评,扣1分;未组织开展诚信考评,扣1分。 |
|||||
3.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的修订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 |
20 |
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的,分别扣3分;未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一项扣1分。 |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40 |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情况。 |
30 |
无故不参加所内政治、业务学习,扣1分;无故不参加上级和所内工作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所内年度考核会议,扣1分;未按要求撰写年度述职材料,扣1分;未按要求代理和办理委托案件,扣1分;未按要求参加诚信执业考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所内布置的村居法律顾问等公益服务的,扣1分。 |
||||
5.履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
10 |
未履行会员义务,按义务条款规定各扣1分,扣完为止。 |
|||||
合 计 |
100 |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 、 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附件5
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项目 |
具体抽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扣分 |
得分 |
2 |
2021年度区司法局 随机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002 总分占比60% 总分占比40%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40 |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情况。 |
30 |
无故不参加所内政治、业务学习,扣1分;无故不参加上级和所内工作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所内年度考核会议,扣1分;未按要求撰写年度述职材料,扣1分;未按要求代理和办理委托案件,扣1分;未按要求参加诚信执业考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所内布置的村居法律顾问等公益服务的,扣1分。 |
||
5.履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
10 |
未履行会员义务,按义务条款规定各扣1分,扣完为止。 |
|||||
合 计 |
40 |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 、 被抽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名:
附件6
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司法鉴定所)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项目 |
具体抽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扣分 |
得分 |
3 |
2021年度区司法局 随机抽查司法鉴定所003 总分占比60% 总分占比40% |
司法鉴定所 60 |
1.是否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 |
20 |
违法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扣20分。 |
||
2.是否在执业场所公示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人(姓名、职称、执业类别和执业证号)、收费项目和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 |
20 |
未在执业场所公示司法鉴定许可证,扣2分;未在执业场所公示司法鉴定人(姓名、职称、执业类别和执业证号),缺少一样扣1分;未在执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扣2分;未在执业场所公示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扣1分。 |
|||||
3.是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质量管理、鉴定讨论和复核、鉴定文书签发等制度)。 |
20 |
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的要求,少一项制度,扣1分;未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有一项扣1分。 |
|||||
司法鉴定人 40 |
4.是否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 |
20 |
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进行执业的,扣20分。 |
||||
5.是否按照规定或约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
10 |
超出规定或约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的,扣10分。 |
|||||
6. 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质量抽查 |
10 |
卷宗封面信息不完善,扣1分;缺少委托书,扣1分;缺少鉴定委托申请书,扣1分;缺少合同评审记录表,扣1分;缺少鉴定委托合同,扣1分;缺少鉴定人检查记录,扣1分;缺少鉴定文书签发记录,扣1分;缺少鉴定意见书,扣1分;缺少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回证,扣1分;缺少发票,扣1分;缺少鉴定材料收/领及流转单,扣1分;缺少质量跟踪表及意见反馈表,扣1分。扣完为止。(卷宗里应该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的,一处扣0.5分) |
|||||
合 计 |
100 |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 、 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附件7
合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扣分细则(司法鉴定人)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项目 |
具体抽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扣分 |
得分 |
3 |
2021年度区司法局 随机抽查司法鉴定所003 总分占比60% 总分占比40% |
司法鉴定人 40 |
4.是否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 |
20 |
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进行执业的,扣20分。 |
||
5.是否按照规定或约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
10 |
超出规定或约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的,扣10分。 |
|||||
6.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质量抽查 |
10 |
卷宗封面信息不完善,扣1分;缺少委托书,扣1分;缺少鉴定委托申请书,扣1分;缺少合同评审记录表,扣1分;缺少鉴定委托合同,扣1分;缺少鉴定人检查记录,扣1分;缺少鉴定文书签发记录,扣1分;缺少鉴定意见书,扣1分;缺少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回证,扣1分;缺少发票,扣1分;缺少鉴定材料收/领及流转单,扣1分;缺少质量跟踪表及意见反馈表,扣1分。扣完为止。(卷宗里应该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的,一处扣0.5分) |
|||||
合 计 |
100 |
行政执法人员姓名: 、 被抽检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附件8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时间安排
抽查时间 |
抽查机构 |
备注 |
9月22日下午 |
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 |
|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
||
9月23日上午 |
重庆嘉陵律师事务所 |
|
重庆中升律师事务所 |
||
9月23日下午 |
重庆市合川区太和法律服务所 |
|
9月24日上午 |
重庆市合川区古楼法律服务所 |
|
重庆市合川区将军法律服务所 |
||
9月24日下午 |
重庆市合川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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