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3-03-09 | [发文时间] | 2023-03-1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关于评选2022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关于评选2022年度
法律服务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合川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将开展2022年度合川区法律服务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表扬先进、选树典型,激励更多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岗位、奋勇争先,激发我区法律服务行业活力,提升我区法律服务行业形象,助力新时代合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原则
1.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兼顾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原则。
三、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部有关法律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认真组织开展本所执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所内党的建设工作成绩显著,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执业依法诚信。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并连续执业3年以上,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来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违规兼职等行为,无有效投诉。
3.工作业绩突出。综合实力或专项法律服务水平在本区域内处于前列。机构年度目标检查考核及各项专项检查结果为合格以上,所内执业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4.管理严格规范。所内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团队文化建设突出。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齐全,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
5.发挥带头作用。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支持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组织的活动,积极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工委工作。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职业操守优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自觉维护执业人员职业声誉。执业年限三年以上,近三年来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违规兼职等行为,无有效投诉。
3.工作业绩突出。注重理论和实务结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履行代理人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4.发挥带头作用。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热心公益,敬业奉献,全面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组织的活动,积极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工委工作,有责任有担当,积极为律师行业发展奉献付出。
四、评选要求
1.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和区律工委、区基工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评审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为单位进行申报。
2.10名执业人员以上的法律服务机构,每个所最多推荐5名;5-9名执业人员的法律服务机构,每个所最多推荐2名;不足5名执业人员的法律服务机构,每个所最多推荐1名。评选机构最终按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先进人选。
3.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五、评选程序与办法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先进集体的自行申报及先进个人的推荐审核,并于3月17日前向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上报《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件)。评选小组在4月10日前组织评审,对上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进行讨论研究,最终按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先进名单,报区司法局审核批准、公示后予以通报。
联系人: 骆雪婷 联系电话:85183510。
附件:1.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先进个人申报表。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1:
先进集体申报表
所 名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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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许可证号 |
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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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人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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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度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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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党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
行业工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本年度主要先进事迹”一栏:只填写2022年度参与社会活动、办理典型案件、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值班、社会公益活动等事迹。
附件2:
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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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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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执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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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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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内职务 |
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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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度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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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党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
行业工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本年度主要先进事迹”一栏:只填写2022年度参与社会活动、办理典型案件、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值班、社会公益活动等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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