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9-28来源:合川区纪委监委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185号)要求,合川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嘉奖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程序,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嘉奖评选条件、我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9日―10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合川区纪委监委,电话:023-42756863,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希尔安大道222号,邮编:401520。
附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嘉奖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重庆市合川区纪委机关
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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