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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劲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
姜小玲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副书记
周学军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王宏伟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杨仁勇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
王 谔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应兵
邓仁春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黄文德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
许晨
李猛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援助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和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按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政策。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执行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贯彻执行国家重庆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功勋荣誉表彰评选的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出保障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四)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机要、保密、档案、大事记、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内部审计检查工作;牵头负责全局综合性事务。
(二)法制信访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法治理论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等法治考试;审核、备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文书;负责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综合管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信访稳定,统筹协调、组织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综治平安,统筹全区社会治理涉及人力社保工作;负责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评估工作。
(三)人才管理科(挂重庆市合川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牵头执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特殊津贴专家、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博士后管理工作;承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智引才工作;负责流动人才管理,指导开展区内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负责落实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按规定承办功勋荣誉表彰评选的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承办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实施全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就业援助等政策;负责失业监测预警及风险评估;监督指导失业保险、就业创业等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失业保险业务;负责拟定全区就业创业和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负责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及年度评估;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管理及指导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评审工作;负责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相关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按规定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聘用合同、人员交流、职员职务确定(晋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培训、奖励、处分、辞职、辞退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工资福利科
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七)养老保险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负责指导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养老保险业务。
(八)工伤保险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伤保险基本政策;负责全区工伤认定;组织实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工伤保险业务。
(九)基金监管和财务管理科
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汇总编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监管和内部审计检查;受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投诉举报,查处欺诈行为和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负责本局财务、会计核算及部门预决算编制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十)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科
负责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承办企业集体合同审核、企业规模性裁员备案等事项;负责企业薪酬调查,调控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人力社保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承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事项;牵头人力社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督办重大案件,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十一)机关党委
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管理本部门及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思想、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目标考核、人员培训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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