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477C/2025-0000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监察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力社保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7-25 [发文时间] 2024-07-2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办理情况表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合川人社监罚  〔2024〕3号 重庆浩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对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主要整改内容未整改,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罚款17600元 区人力社保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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