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28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合川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壮大我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规范农技人员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建好合川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与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整合优质培训资源,提升培育质量和效能,建立动态、优质、高效的培育机构库。
二、机构职能职责
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申报并承担基层农业人员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等任务,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规范使用培训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三、申报条件
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要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包括:
①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③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有满足30人课堂教学的场所,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的实训基地,LED会议屏幕(可放宽为投影仪)、课桌等配套设施设备。
④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有1名及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满足教学需求的专兼职教师。
⑤无不良征信记录。
四、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2)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①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需在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③本机构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④自有实训基地或合作建立实训基地相关证明材料;
⑤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证明材料;
⑥近3年来开展涉农培训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⑦公办院校以外的其他培训机构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3)承诺书(见附件2)。
五、认定程序
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民办高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农业行业协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社会化培训机构等非公益性培训机构主体自愿申报,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经区农业农村委党工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机构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六、其他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主体于2025年9月5日18时前将所需申报材料经单位盖章后送至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教科(门牌号:209室),同时将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1694643@qq.com。联系人:邓冬蓉,陈瑜,联系电话:023-42572865。
附件:1.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2. 承诺书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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