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30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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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关于开展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 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25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拟在合川区人民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nyncw/”进行公示。
一、区畜牧兽医中心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业务部门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
二、各镇街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宣传、推荐等相关工作。
三、各业务部门(科、站)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自愿申报。
四、各项目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时间上报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附件: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支持从事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的畜禽养殖产业生产活动的经营主体。重点用于牛羊等畜禽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
(二)申报条件。
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设施设备、相关手续需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种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贴息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四)贴息标准
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的50%(1.5%)。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或指纹。
1.《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附件1)、《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牛羊高质量发展)建设贷款情况审核表》(附件2)。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具的养殖备案证明。
3.提供2025年存出栏证明材料(出栏提供销售记录、票据,或由检疫监督部门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证明,或业主承诺),种场另需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025年度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
5.贷款资金用途佐证资料。需提供贷款用于牛羊、生猪生产发展的佐证资料复印件,如合同、发票、收货单、财务资料、支付凭证等。
6.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6年5月22日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其中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所在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件(附件3)和由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初审合格的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报送至区畜牧站205室(业主申报材料两份,汇总表一份),汇总表电子件发送至渝快政。
区畜牧站联系人:汪志,联系电话:18375729502。
三、有关要求
1.本项目实行公开申报评审制;项目申报业主如果享受了其它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同类型项目贴息的不再重复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自愿进行申报,由其所在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初审并报镇街政府同意后,与其他附件材料一起提交。
3.区畜牧兽医中心组织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资金总量安排补助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实施。
附件:1.《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2.《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牛羊高质量发展)建设贷款情况审核表》
3.《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单位:头、只、亩、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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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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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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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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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
(非种场可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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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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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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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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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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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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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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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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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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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栏(头/只) |
肉牛 □肉羊 □生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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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存栏(头/只) |
肉牛 □肉羊 □生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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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贷款贴息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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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实际贷款期限 |
已付利息 |
已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贷款金额 |
申请贴息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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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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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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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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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牛羊高质量发展)建设贷款情况审核表
申请主体:(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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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贷款银行 |
开户行账号 |
2025年度贷款金额(万元) |
2025年度贷款已付利息(万元) |
主体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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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主体填报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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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主体填写:
银行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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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审核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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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主体支付利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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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按支付日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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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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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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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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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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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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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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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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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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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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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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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申报主体填写(一个贷款银行填写一张,填写内容较多,可增加行),经所在地贷款银行签署审核意见和盖鲜章;2.申报主体2025年贷款支付利息,应以贷款银行利息结算清单数据为准,并按支付日期逐笔填写(未逐笔填写的,视为无效,不得受理);3.“银行审核意见栏”,由贷款银行审核填写。其他栏目由申报主体填写。
申报主体贷款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___镇(街道)合川区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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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
经营主体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猪牛羊产业生产建设资金贷款总额(万元) |
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贷款金额(万元) |
申请贴息金额(万元) |
镇街政府审核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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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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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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