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25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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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拟扶持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竞争类项目(变更调整项目)的公示
因部分原项目主体自愿放弃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资格,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0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第四次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拟扶持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竞争类项目(变更调整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9月25至9月30日,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委反映。联系人:黄哲奎,联系电话:42756809。
附件:
拟扶持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竞争类项目(变更调整项目)公示表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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