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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川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2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合川农委〔202590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合川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6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7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级有关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经研究同意进行竞争性申报。现将合川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川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1.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业务部门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

2.各镇街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宣传、推荐等相关工作。

3.各业务部门(科、站)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方案编制的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

4.各项目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指南要求时间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附件: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2.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申报汇总表

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表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919

1



附件1

合川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根据农作物秸秆的产生季节性强、疏松、运输和储存困难等特殊属性,合川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结合秸秆资源分布,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和村级收储网点,完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探索构建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有效运行机制。确保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

二、申报条件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类经营主体,加工利用合川辖区内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一年(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的上述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    非家庭农场需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3.    需设施用地的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附镇街备案的设施用地证明)。

4.    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5.    项目需于20251231日前完工。

三、支持内容及补贴方式

(一)支持内容。

1.基础设施。包括仓储基地、安全防护设施、生产用房、水电等配套设施。

2.机器设备。包括在秸秆收集、运输、加工等环节购置的机器设备。

3.其他。包括在秸秆收集处置过程中,其他配置配备的固定资产和相关生产资料。

(二)补贴额度。财政补助资金430万元,遴选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1家,财政资金补助430万元,自筹资金原则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合川农委〔202447号)。

(三)补贴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各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建设,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购置的机械设备获得过国家财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补助。

三、实施期限

2025101日至202512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指导编制《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应围绕“1+5+N”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设计并编制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

具体编制要求及装订顺序如下:

1.《合川区2025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汇总表》(附件2),原件加盖所属镇街鲜章。

2.《合川区2025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附3),原件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3.《合川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4),原件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5.若涉及用地手续,需提供镇街审核资料(加盖鲜章)。

6.是否拖欠农民土地资金村社、镇街证明,原件加盖审核单位鲜章。

7.提供近期(2025年以来)《尽职调查报告》原件1份。

8.项目完工承诺书。

9.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应按上述要求,于202592618:00前将纸质材料6套密封后(加盖骑缝章),交至区农业农村委206室。逾期视为未申报。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能源科傅老师,联系电话:42756802;联系人:区财政局农财科李老师,联系电话:42822567

(二)区级审定。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各镇街推荐的申报业主进行业务论证、评审,最终按竞争择优的方式报请区农业农村委党工委会审定。

(三)公示上报。经专家评审后,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实施业主,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六、有关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规定,若项目的建设的施工合同>400万元,须采取公开招投标流程。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并接受财政、农业、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发现有虚报、骗取、套取奖补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纠正并收回所补资金外,取消造假企业今后申报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项目申报指南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


附件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

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秸秆收储运体系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镇(街):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1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 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镇街意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1


附件3

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总投资

申请补助金额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备注

1

2

3

4

5

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

1


附件4

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项目申报承诺表

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此次报送的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附件5

项目完工承诺书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我单位                     在此郑重承诺,所承担的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将确保于20251231日前全面完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完工,贵单位有权依据本承诺及合同约定,单方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项目继续实施;

2、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接管项目后续工作;

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损失、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工费、监理费、设备租赁费、违约金等)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且无需单位另行通知或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我单位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上述后果,并自愿接受贵单位因项目超期而作出的任何合法决定。本承诺书作为项目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59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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