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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第二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02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关于开展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第二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因第一次申报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金有剩余,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有关要求,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进行第二次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第二次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拟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1.区畜牧兽医中心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业务部门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

2.各镇街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宣传、推荐等相关工作。

3.区畜牧站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方案编制的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

4.各项目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指南要求时间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合川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项目第二次申报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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