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动态

关于开展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 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 条件改善)项目第四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8-25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

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

改善)项目第四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因部分原项目主体自愿放弃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资格,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02号)有关要求,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进行第四次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第四次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拟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nyncw/)进行公示。

1. 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业务部门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

2. 各镇街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宣传、推荐等相关工作。

3. 各业务部门(站)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方案编制的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

4. 各项目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指南要求时间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第

四次申报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825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58    日印发

1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